热点:环境污染举报人为何成为被举报人
本篇文章826字,读完约2分钟
环境污染通报者为什么成为被通报者
镇江丹徒:严厉打击以环境污染为由敲诈公司
本报(通讯员王运喜李志来)“今年合同到期后打算搬家,但现在问题解决了,所以可以放心建工厂! ”最近,一家公司的负责人向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的访问检察官介绍了下一个生产计划。
案件还从两份指控书开始。 去年3月,丹徒区环境保护部门和公安机关相继收到了指控书。 一封报告说“某工厂被擅自污染,存在环境污染”,另一封报告说“有人以环境污染为理由要求‘封口费’”。 奇怪的是,第一封指控的“举报人”是第二封指控的“被举报人”。 经过搜查,案件被移送丹徒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根据审查,吕某系的当地村民,一直没有固定职业,看到国家这么重视生态环境的管理,威胁暴露公司的环境问题,萌生了花钱一点的想法。 仅仅不到两年,10次恐吓公司获得现金共计3.35万元,恐吓硬中华香烟4条(价值1680元),其长时间持续的恶意通报迫使该地区的部分制造商停止或准备移动,并且
“这个敲诈勒索事件很典型,随着国家越来越重视环境保护,以环境污染为理由实施敲诈勒索的事件在增加。 我们必须依法保护这些受害公司的合法权益! ”检察官说,在起诉期间,对于私营企业的广告主们担心报复、不想作证等担忧,事务人员积极解释,反复表达信息,最终受害者公司同意出庭作证。 去年8月,丹徒区检察院依法对吕某敲诈勒索事件向法院提起公诉。
今年3月,辩护双方在法庭上提出了证据。
“检察机关称被告人‘收3支烟,1500元’的证据是‘孤证’,没有证据”。
“‘孤证’是指没有其他证据的证据孤立存在。 在本案中,被告人以通报环境污染为由接受烟草、现金等事实,有受害者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可以相互印证,足以说明指控事实,不是“孤证”。 ”。
"本院不接受向吕某被告的辩护人提出“孤证”证据的辩护意见. "
经过审判,法院认定检察机关澄清事实,证据确凿,充分,在被告人吕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罚款人民币一万元。
王运喜李志来
标题:热点:环境污染举报人为何成为被举报人 地址:http://www.shuiyihui.cn/gy/2021/0202/332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