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首份央企环保问题清单是个有益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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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时评
秦平
5月12日,中央第七、第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监察组公布了中国五矿集团有限企业、中国化工集团有限企业两个中央企业的第一份问题清单。 从监察组公开的问题来看,两家公司特别是其子公司违反生态环境保护的问题非常突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大同志为中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问题,习大总书记一再强调必须坚决抛弃“先污染、后治”的老路,坚决抛弃破坏损害和生态环境的增长模式。
年1月,党中央、国务院正式开始中央环境保护审计,中央环境保护审计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量成为我国环境管理的出鞘利剑。 一项数据显示,第一轮警长承担了1.8万多人的问责。 第一批督察追责了6219人“回头看看”。 经过第一轮督察,各地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高,中国生态环境保护从认知到实践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球变化。
但是,在这种背景下,我们发现只有辽宁、江苏、湖南等11个省(区)生态环境部门对中国五矿集团有限企业子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120余次处罚。 年以来,中国化工集团有限企业因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受到了287次处罚。 两家公司至今还没有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 对于这样严重的问题,记者也惊讶地说“难以置信”。 这家中央企业的环境问题清单也给了我们一些有益的注意。
第一份中央企业的环境问题清单提醒我们必须加深中央企业的法治意识。 中央检察集团反复强调两个中央企业的“环境合规意识冷淡”“屡次突破法律基础,无视地方监督”。 全面依法治国,是全民全社会法治意识的基础,前提,中央企业作为共和国的长子,不仅承担着经济快速发展的责任,而且承担着尊重法律的社会责任。 中央企业维护法治的基础,人们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大体上,第一个中央企业的环境问题清单提醒我们,对环境问题不要盲目乐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在环境保护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被称为破山中贼易、破心贼难。 近年来,个别中央企业无序扩大合并,许多子公司成为破产、停产、注销或僵尸公司,这些在环境保护方面留下了很多风险,处理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化公司的制度改革,更加长期和耐心
第一份中央企业的环境问题清单进一步警告我们深化环境保护制度的建设。 制度是根本的、长期的,制度建设一直是处理环境保护深层次问题的重要手段。 4月22日,生态环境部发行了《关于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通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指导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通报奖励制度,向社会公开当地通报奖励的相关规定、通报途径和途径等。 这是环境保护“吹口哨者”制度建设的重要一步,值得期待和重视。 类似的制度必须不断健全和完善。
最初央企的环境问题清单暴露的问题很多,但给我们提供的提示是把环境保护进行到最后的路径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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