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宁夏林业局原局长王德林受贿被判刑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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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宁夏林业局原局长王德林受贿被判处18年徒刑。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最近对宁夏林业局前局长王德林受贿、土地采购权非法倒卖、冤罪案件进行了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4年1月28日,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一审判决王德林犯受贿罪,非法倒卖土地采购权,控告冤罪,数罪,判处徒刑18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金人民币422 一审判决后,王德林不服一审判决,向自治区高院上诉。
自治区高院审理称,上诉人王德林利用承担宁夏招标局局长、宁夏林业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向浙江丽水UBS企业、田某索取人民币716万元。 他人非法领取苑某人民币5.5万元,共计索取或非法领取他人财物721.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2009年7月至9月,王德林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以宁夏康复医院的名义土地采用权转让金未结算,投资比例也未达到土地管理法规规定的比例。 该土地采用权不能依法转让的,以转让企业所有权的形式土地采用权198.29亩,非法利润人民币6323万余元,非法利润人民币。
2011年7月至2012年5月,王德林又向他人编造违法犯罪通报资料600余份,指示有关国家机关邮寄250余份进行冤案陷害,其行为已构成冤案陷害罪。
自治区高院认定一审法院事实清楚,认为证据确凿、充分、定罪正确、量刑得当、审判程序合法。 依法驳回上诉,裁定维持原判。 (新华网银川4月30日电记者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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