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读:今年医保药品目录将调整 拟新增这些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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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晚,国家医疗保险局发布了《年国家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调整事业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年国家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方案》显示了与新冠肺炎相关的呼吸道疾病治疗药物
资料来源:国家医疗保险局官网
那些药品能列入追加新药品的范围吗?
根据《方案》,综合考虑基本医疗保险的功能定位、药品临床诉求、基金的负担能力,年度药品目录调整范围如下。
目录外西药和中药
根据《方案》,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且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药品目录外的药品,计划在年度药品目录中追加药品范围。
1 .与新冠引起肺炎相关的呼吸道疾病治疗药物。
2 .编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年版)》的药品。
3 .临床上紧急列入国外新药名单,鼓励复制药品目录或申报开发儿童药品清单,并于年8月17日(包括,下同)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药品。
4 .第二届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择药品。
5 .年1月1日至年8月17日,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药品。
6 .从年1月1日到年8月17日,根据临床试验结果向国家药监部门补充申请,得到批准,适应证、功能主治等发生了重大变化的药品。
7 .截至年12月31日,已列入5个以上省级最新版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药品。 其中,主要活性成分列入《第一届国家要点监测合理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除外。
《方案》还说,符合条件的药品目录外的西药和中药,一律由公司按程序申报,审查稿通过后进入新范围。 垄断药品的认定以年8月17日为基准。
目录内的西药和中药
根据《方案》,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要求,且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可以纳入年度药品目录调整范围。
那些药品调用目录的药品范围吗?
根据《方案》,调用目录药品的范围包括被国家药监部门取消、取消或从药品批准文件中注销的药品。 综合考虑临床价值、副作用、药物经济性等因素,被判断为风险大于收益的药品。
《方案》还调整了支付标准药品的范围,在协议的比较有效期内,根据协议的需要再次明确支付标准谈判药品。 根据公司的申报和专家的判断,有必要调整限定支付范围的谈判药。 与同一个治疗行业的其他药品相比,价格/费用明显高,近年来占有资金量多的药品。
《方案》还宣布调整医药品目录的时间轴。 年7~8月是准备阶段,年8~9月是申报阶段,年9-10月是专家审查阶段,年10-11月是谈判和竞争阶段。 年11-12月公布结果阶段。
另外,根据《指南》,申报主体是符合本指南申报范围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其授权主体。 申报方法采取统一的网上申报方法,同时提交纸张申报资料。 申报不需要任何费用。 申报复印件主要包括申请药品基本新闻、费用新闻、支持性资料等,具体复印件和相关要求以《年国家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调整申报系统》复印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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