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政权和平交替的制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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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前教授韩大元在“法学”年第11期发表了题为“纪念任期制在中国宪法中的规范意义1982年《宪法》颁布35周年”的复印件。
任期制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和内在逻辑,是政权和平交替的制度规范。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改革和完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中,废除领导职务的终身制,实行任期制从党的主张转变为宪法规范,成为1982年《宪法》的重要特色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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