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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城市的高度不在于楼有多高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2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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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锋

据媒体报道,最近高层建筑建设行业刮起了“降高”的风。 例如,一座城市综合体的建设高度从729米下降到499.15米,一座中心大楼从501米下降到498米,一座超高层项目的主楼从677米变化到489米。 这些变化是没有根据的。 迄今为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快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表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和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规定了超高层地标建筑的规范管理,严格限制了各地盲目规划建设的超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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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特别是摩天大楼是工业文明的产物,科技实力达不到一定程度,不能满足高层建筑在电梯、保温、照明、清洁等方面的特殊要求,不能跳过壮观的摩天大楼。 正因为建设困难,摩天大楼被视为实力的象征,受到世界上很多城市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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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媒体在世界高层建筑和城市人居学会摩天大楼中心的网站上进行了调查,得知2019年,世界上建造了26座300米以上的摩天大楼,远远超过了2018年的18座。 另外数据显示,2018年,世界上竣工最多的摩天大楼前10名城市中,中国有6个城市上榜,其中3个位于中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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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天大楼确实有“广告效果”,高层建筑的外观设计也非常重要,但任何建筑毕竟是为人使用的,所以不能本末倒置。 又高又贵,不能因为美而美。 现实中,逆风建设高层建筑屡见不鲜,除了“贪婪大”之外,还有“媚洋、求怪”等现象,还出现模仿、模仿等行为,影响城市的合理规划,不仅分割城市空间,还导致公共财政浪费,排除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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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不高。 有仙则名。 水不深,有龙则灵。 ”城市的高度也不是大楼的高度,而是住在其间的人们感受到的“城市温度”。 容易居住、安心的城市,为了创造比高楼更风雨无阻的“民意地标”,可以收获越来越多的民心。 当然,这不是一概拒绝高层建筑,而是重视城市外观,实行“适用、经济、绿色、美观”新时期的建筑方针,科学制定城市计划,使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广泛征求民意,消除长官意志,盲目追求 这样的城市才更有活力,更有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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