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慢行交通者的路权,也要好好保障
本篇文章784字,读完约2分钟
斯涵涵涵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步行和骑行等低速交通工具作为移动方法,低速交通者的路权问题越来越突出。 为了赋予行人和自行车与汽车相同的道路通行权,构筑安全舒适的移动环境,减少不同车辆之间的争斗冲突,成为许多城市必须正视的课题。 (见11月2日人民日报)
去年,北京市开通了第一条自行车专用道路,迅速成为网上热门卡地,引起了其他城市居民的羡慕。 长期以来,行人和骑自行车的路权往往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很难想象在河流不停的道路上架设自行车专用道路。
汽车、骑手和行人都有各自的道路权利,其他交通参加者不得侵犯。 路权大体上在交通管理实践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特别是在解决交通事故时,违反者往往承担着第一或全部的责任。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汽车优先”成为一个有点不诉诸城市道路交通中心的潜在规则。 步行、骑自行车等出行方法面临着道路权保障不足、配套设施不足等现实课题。 比如,在绿灯上人行横道只有十几秒到几秒钟,即使一点也“还不迈出一步就停不下来”。 非机动车道经常被占用,骑手只能往来于“突破”“捡起能走的路”,不仅是安全上的担心,还加剧了堵车等。
目前,中国汽车保有量达到3.65亿辆,其中汽车达到2.75亿辆。 自行车社会保有量去年年末接近4亿辆,电动自行车接近3亿辆,共享自行车的日平均订货量超过了4570万单位。 可见低速交通者数量也庞大,移动诉求旺盛。 保障他们的道路权利,让各类人公平有序地移动,必须尽快安排日程。
进来说,以人为本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指标,一个城市和国家的文明和现代化,是车水马龙,流光溢彩,满足人们的日常需求,权益得到保障,城市管理的缓和度,科学效率。
尊重和保障低速交通者的权利,需要纠正和突破交通管理理念,需要维护和执行交通法规、环境保护生态和绿色快速发展的理念。 各地着眼于改变城市规划理念,可以更公正地划分路权,使城市生活更合适。
标题:普法:慢行交通者的路权,也要好好保障 地址:http://www.shuiyihui.cn/pf/2020/1227/20047.html
上一篇:普法:规范职业打假 立法仍须细化
下一篇:普法:完整辩护制度 维护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