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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网红景点虚假推广理当受罚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2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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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多媒体数字报刊

江德斌

今年5月,湖南临武滴水源景区“空镜”实景和普及照片反差过大的网民。 最近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发表了典型的虚假违法广告事件,“空镜”因虚假广告被罚款12万元。

普法:网红景点虚假推广理当受罚

“天空之镜”的“元祖”是玻利维亚的乌尤尼盐沼,因湖面像镜子一样清澈而得名,茶卡盐湖的成因与景色相似,被称为中国的“天空之镜”。 近年来,随着旅行卡和短篇电影的流行,茶卡盐湖“空镜子”成为网络上的人气景点,各地也出现了一点山寨版“空镜子”。

普法:网红景点虚假推广理当受罚

到目前为止,临武“天空之镜”在推广宣传时以巨资为荣,收集了别人“天空之镜”的彩色页面效果图和一些文案用语,看起来很美,广告投稿后点击量达到数万人,市民游客陆续去观光拍摄,来到现场才看到广告。 临武“天空之镜”的广告复印件与实景不一致,显然有虚假普及的嫌疑。

普法:网红景点虚假推广理当受罚

近年来,游客热衷于体验式旅行,在网上热门景点打卡,得到社会交流的关注,拥有火热的景点,牵引着当地的旅行经济。 但是,不久就发生了“模仿潮”,制作了山寨版的网红景点,原封不动地搬运原始的外观、创造性等,缺乏原始的韵味,无与伦比,使游客失望。

普法:网红景点虚假推广理当受罚

这些山寨版网红景点中,有侵权和虚假普及的嫌疑,除了原创景点的名声,还有欺骗游客的。 有关部门整治此类旅游胜地,重罚违反者,严厉打击虚假普及,有助于清除旅游市场“山寨”乱象,促进旅游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各地在快速发展旅游项目时也要立足当地特色。 不要盲目地“蹭热点”。 要知道的是,为了故意从公众那里受益,要付出必要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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