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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3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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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晓明

作为2035年社会主义现代化愿景的目标之一,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全民共同富裕,取得了更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体现了我们党初心特派团的传承接力。

普法:“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实现共同富裕是古今人类的梦想。 我国自古以来就有“不变成寡妇变得不均匀”的说法,古代中国大同世界和近代西方乌托邦社会都是人们追求共同富裕的美好梦想。 马克思主义首次全面阐述了实现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和制度要求,把共同富裕从幻想变成了可行的目标,指明了具体的实现途径。 追求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角度。

普法:“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共同富裕一直是我们党领导全体人民不懈奋斗的初衷使命。 新中国成立之初,毛泽东同志提出了国家富强的快速发展目标,指出:“这种财富是共同的财富,这种强大是共同的强大,大家都有。” 改革开放后,党和国家领导人也多次强调共同富裕。 进入新时期后,习大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实现共同富裕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

普法:“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让一些人先发财”“先发财后发财”“然后是“共同富裕”,是我们党从漫长的历史实践中探索的快速发展目标变迁的规律认知。 但是,摆脱贫困是迈向幸福生活的第一步,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

普法:“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在新的快速发展阶段,稳步推进共同富裕的重点是“共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是“全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共同”有谁? 实际上,共同的主体不应该局限于微观层面的个体,而应该包括宏观层面的地区间共同的富裕和中观层面的城乡之间以及城乡之间。 当前,我们面临着区域间、城乡之间快速发展不平衡的不充分矛盾。 如何实现共同富裕? 如何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道路? 在“十四五”期间乃至更长的期间,首先应该进行两个统一,即地区统一和城乡统一。 打先锋,决战战胜贫困,站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更高起点,紧密结合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长期战术目标,最终实行区际、城乡之间迅速发展差距问题,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基础,奠定基础

普法:“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协调解决地区统一和城乡统一,实现不同地区间、城乡之间的共同迅速发展,是稳步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 在区域统一中,以前越来越多的关注点在于城乡之间的协同快速发展,城市带动农村的城乡协同关注稍显不足。 大城市的虹吸效应使人才、土地等越来越多的资源凝聚在城市中,“空心化”的趋势对农村的快速发展越来越缺乏经济因素的支持,这必须加大城乡快速发展的差距,影响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

普法:“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为了处理地区快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在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市化、促进各种因素城乡循环流动、促进城乡快速发展深度融合的前提下,把农村振兴纳入区域统一的快速发展重大战术中,纳入中心 截止年底,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9亿,他们以“候鸟式移动”模式穿梭于城市和乡村之间,处理这部分转移人口的市民化,依靠大中城市联动小城镇的带动作用,愿城乡全体人民一起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普法:“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作者是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科学研究部高端智囊团管理处的调查员)

标题:普法:“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地址:http://www.shuiyihui.cn/pf/2020/1230/209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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