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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进一步增强执行 从业的“人民性”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1-01-0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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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芬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发表了《执行中进一步加强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和《律师深入参与人民法院执行的意见》,提出了严禁执行超标没收和滥封等善意文明的具体意见,以及深入参与律师人民法院执行的一些

普法:进一步增强执行 从业的“人民性”

完成事业是维持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环节,其成功与否直接决定着法院事业的成败。 最高人民法院对善意文明的执行和律师深入推进人民法院的执行作出重大部署,考虑到各方利益,有利于实现执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另外,有助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推进产权保护的法治化,帮助经济高质量高效快速发展。

普法:进一步增强执行 从业的“人民性”

贯彻落实两种意见,各级人民法院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立场,依法实现职务和服务的迅速发展。 人民法院在具体执行的事业中,一方面要依法履行职务,强调执行强制,依法打击回避、抵抗、干预执行的行为,及时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实现。 另一方面要服务大局,依法保护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提供更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要多次适度执行,实现最大限度地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被执行人的利益产生最小限度的影响。 要严格遵循中央产权保护的精神,切实保护民营公司等公司法人、公司家和各种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激发投资主体的活力。 二、要多次灵活执行,实现严格依法执行和重视执行战略。 必须灵活采取检查密封措施,对可以“活封”的财产尽量不进行“死封”,检查密封财产可以使用东西,不要浪费社会资源。 依法实行和解和破产重整等相关制度,对仍有快速发展潜力、有救治潜力的公司,通过和解分割履行、合并重组、第三方资金引进等方法充分利用公司资产。 三、必须反复慎重使用惩戒措施,实现依法惩戒和适当缓刑的统一。 必须一边依法惩戒,一边考虑被执行人的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宽限,被执行人乐于合作执行,提高执行成功率。

普法:进一步增强执行 从业的“人民性”

要贯彻落实两种意见,各级人民法院必须集中包括律师在内的各方力量,形成处理执行困难的社会合作。 一要发挥律师的专业特点。 现在人民群众在执行法律服务方面有很大的诉求,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在法律规范的适用、财产线索的检索、风险判断的执行、合法权益救济等方面向当事人提供高质量高效的法律服务,从而执行处理 二、要发挥律师第三者的身份特点。 发挥代理律师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当事人之间、当事人和法院之间信息表达的协调,解决执行争议,促进社会和谐。 3在推进律师中发挥作用。 另一方面,律师可以把每个人发挥自己的专业,拒绝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的结果推广给当事人,增强当事人履行义务的能动性和自觉性。 另一方面,鼓励律师撰写和发表《律师执业手记》等资料,向社会开展法治推进教育,提高社会整体的法治意识和诚实意识。

普法:进一步增强执行 从业的“人民性”

两种意见的发表,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23 )》一起成为未来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指路明灯。 今后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的“人民性”,深化“基本处理执行难”的成果,坚决朝着“切实处理执行难”的目标鼓起勇气。

标题:普法:进一步增强执行 从业的“人民性”    地址:http://www.shuiyihui.cn/pf/2021/0105/232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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