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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整治“村霸”须发挥制度活力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1-01-0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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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鑫宇

“不要不当村长干部”是常见的笑话。 但是,村委会主任成为“村霸”的事件其实并不少见。 村民委员会掌握着村子的财务和农地的权力,掌握着大部分村民的命脉。 各种对《村规民约》的解释权和执行权也多在村委会手里。 除了几年一次的村民委员会改选,通常村民不容易直接监督村民委员会,“村长”因这种蜕变而成为危害家乡的“村霸”。

普法:整治“村霸”须发挥制度活力

要彻底消灭各种“村霸”,不仅要从源头阻止有可能成为“村霸”的人掌握村权,还要探索比较有效地制约村委会权力、制裁“村霸”的监督体系。 “村霸”的产生源是村委会选举过程中的收藏现象。 许多心术不正、无法胜任村委会工作的恶人,通过收藏选举顺利登上“村长”的宝座,为将来成为“村霸”创造条件。 村民委员会的上级政府必须负责整顿收藏选举,不能把基层选举看作与自己无关的事件,应该成为基层民主的守门员,让村民自治系统实行民主观念和习性。

普法:整治“村霸”须发挥制度活力

根除基层选举中的行贿现象,任重而道远。 当前的当务之急是尽快建立农村比较有效运行的监督体系,对抗“村霸”势力。 幸运的是,我们没有必要从零开始。 村里的政治组织不仅有村委会,还有村级党组织。 “村支书”和“村长”都是重要的村干部,这个制度设计在监督权力运行方面具有天然的特征。

普法:整治“村霸”须发挥制度活力

但是,在很多村子里,村委会和村党支部几乎是同一个小组,有些村委会主任进一步“打工”成为村支书,独占权力,只有我独占。 这种现象是这个机制没能发挥所有潜力的重要原因。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农村基层组织的领导核心,如果党支部能负责监督村委会,将大大阻止“村霸”的擅自行动。 必要时,村党支部还可以利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力量,惩戒严重违反纪律的村干部。

普法:整治“村霸”须发挥制度活力

( 2月21日《中国青年报》2版《成为消灭村霸基层党组织的好守门员》,作者:杨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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