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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北京立法不使“千店一面”!让牌匾标识各美其美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1-01-0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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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亮

11月25日,《北京市室外广告设施、牌匾标志和标语推广品设置管理条例(草案)》在北京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一审。 根据草案,在北京市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时,为了不制作“千店一面”,牌匾的标识在设置时不需要统一格式、色彩、字体,需要与周边的风貌景观“协调”,具有“创新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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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开了店,就希望自己的室外招牌更引人注目,推广标语更能引起人的注意,很多店家绞尽脑汁追求创造性,新立异引人注目。 但是,个人意识可能会导致集体的无意识。 把各种好东西放在一起,整体效果可能会很悲惨。 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看起来很显眼的店的招牌都放在商业街上,经常乱七八糟,风景严重闪光。 老百姓有意见,游客心神不定,需要整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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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事件往往容易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一点城市和基层单位不让商家各干一套,同时陷入“一刀切”的职场错误。 在一条街上,挂在各店铺门口的金额店名不仅格式一致,颜色和字体也一模一样,地区内不同的街道风格和格式也一致。 这就是所谓的“千店一面”。 走在这样的街道上,不仅容易“审美疲劳”,购物的乐趣也降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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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整体计划的东西各不美丽,整齐的“千店一面”也不美丽。 两者都不可取,需要改变。 对北京来说,户外广告、牌匾不仅是市容市外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首都文化的窗口。 有些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和商业经营者反映出管理尺度过于严格不利于营造商业气氛,希望结合商店街区的优势,比较提出商店街区内牌匾标识的设置要求。 诚哉斯言。 在店家发挥每个个性的同时,能把不同的个性总结成一个和谐的整体,这是这个草案努力达成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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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为“各美之美、美人之美、美美和共”的社会学家费孝通就社会问题提出的这个提案同样适用于户外广告和牌匾的设置和管理。 北京的历史悠久,牌匾文化具有独特的特征,精致的大气设计设定,文人墨客题写的数额,社会名流留下的轶事,京腔京韵的叫卖声都是不可复制的文化精品,是值得传承的宝贵遗产。 更宝贵的是北京对不同文化特有的大气宽容,与竞争表现不同文化相协调的整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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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虽然很难,但在各地广告设施、牌匾标识、标语展开品的设置管理中,陷入了“即使混乱,管理起来也会死”的不自然状况。 近年来,各个城市统一招牌的方法引起了舆论的很多批评。 问题不应该管理,而不是应该怎么管理。 不要放任影响市容的招牌乱像。 “一刀切”是彻底的懒惰政治。 城市管理要在刺绣上下功夫,不要偷懒。 相关部门要承担“管理”的责任,在“如何管理”方面动脑筋。 不要重复,不要管死的老路。

普法:北京立法不使“千店一面”!让牌匾标识各美其美

千店不一定是千面,但一定不是一面。 管理“一律”是不好的,但无论如何都是错的。 不仅要管理,还要管理成牌匾各有美丽,与美丽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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