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山东高院受理于欢故意伤害案上诉
本篇文章331字,读完约1分钟
法制网济南3月26日电记者徐鹏今天上午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引起舆论关注的欢故意伤害事件已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目前,众议院正在全面审查文件。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说,欢故意伤害案件在聊城市中院一审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欢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判决后,民事诉讼原告杜洪章、许喜灵、李新新等人和被告人高兴地不服一审判决,分别上诉。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3月24日受理此案,依法组成以高级法官吴靖为审判长、裁判员王文兴、助理裁判员刘振会为成员的议院。 现在,议院正在全面审查文件,近日,将阅卷通知上诉人欢迎的律师和附带民事诉讼上诉人杜洪章、许喜灵、李新新等的代理律师,听取意见。 接下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审理。
标题:政法:山东高院受理于欢故意伤害案上诉 地址:http://www.shuiyihui.cn/zf/2020/1210/13664.html
上一篇:政法:法官遗孀卖房助女求学
下一篇:政法:阳光司法让律师会见不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