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三项举措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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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信记者周孝清通讯员李明记者最近从江西省宜春市司法局获悉,近年来宜春市司法局立足于自身功能,着手推进普法、行政执法监督、合法性审查三项措施,不断优化社会管理体系,提高社会管理能力
宜春市法律界人士推进“谁执行法律”项目化,以提高全市人民法治素养为总目标,积极探索普法普及新形式,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以高标准优质推进全市法治普及教育事业。 普遍普及确定需要满足“四个一”的要求,即创作“三微”普遍作品,开法治推进课,开展集中的普遍普及活动,参与一期法治节目的录制。
“在谁起草、谁整理、谁实施、谁整理的大体上,宜春市法律界人士将分级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则、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的整理工作,与法规体系同时促进进步。 》宜春市法律界人士有关负责人还说,通过设立行政执法监视点,推进行政执法的“三个制度”,推进法制审查由机构承担,由负责人负责。
据统计,目前全市初步整理了5份不符合《优化经营者环境条例》的规范文件,拟废除2份,编纂3份。 全市设置了114个行政执法监测点,对乡镇司法所、各行政执法部门共计150多人进行了集中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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