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生态福利法律制度研究》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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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的生态福利法律制度体系是现阶段中国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可持续快速发展的当然要求。 生态福利法律制度是人们有意识地创立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和,是类型化制度。 它是体现新的文明观,重构新的文明顺序,重构人和自然文明规则的产物。 过去的环境保护制度多是迫于生态恶化引起的人类生存危机而设置的,不是人类自觉自愿建立的。 生态福利法律制度改变了以往的消极、被动的环境保护模式,在敬仰自然、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理念的支配下,从正面的立场积极、积极地推进高质量的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福利平等、公平的共享,为人类生活构建新的文明顺序 其发生源于生态福利供给不足的问题,其价值是通过法律制约和强制功能规范生态福利的供给、分配和救济,保障社会成员的生态福利权。 这是当前生态环境法学研究的热点问题,也是难点。
河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茜对这一前沿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形成了“生态福利法律制度研究”的佳作。
综合看本书,我认为作者的主要建立如下:首先,作者原创性地认为生态福利权的概念和生态福利权是环境权的高级态和具体化的观点,拉动了生态福利法律制度的核心。 生态福利不是专业的法学用语,作者提出和说明了法律定位,反映了将生态学概念大胆引入规范法学研究范畴的宝贵学术主动性。 其次,作者拆除和评价了我国新的生态福利法律制度体系(包括生态福利供给制度、生态福利分配制度和生态福利救济制度),在复印件中丰富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法的制度行业。 最后,作者稳步贯彻宪法中关于生态文明的规定,提高民生福利的高度,通过学科间的对话渠道,通过对现有研究成果的整理、总结和解体,首次尝试对“生态福利法律制度”命题进行跨学科、融合的研究,加快相关研究 当然,受一手资料不足、现有研究成果少的限制,本书还存在需要进一步深化个别研究的问题。 例如,除了实证解体生态福利分配制度外,还可以理论上提高。
在习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中国环境法学的迅速发展充满活力,需要越来越多的青年才俊向前迈进,迎来飞跃高峰。 我衷心希望作者继续开拓,继续创新,更上一层楼。 衷心祝愿我国环境法学事业繁荣,百花齐放!
中国自然科学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会长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副会长
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黄锡生
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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