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海口奖惩并举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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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孙秀英海口报道海南省海口市政府事务所最近发行了《海口市农村生活污水解决设施运行维持管理方法(试行)》(以下简称“方法”),年度审查为不合格的运输单位,确定中止运输管理费的支付。 这个奖惩机制对农村生活污水解决设施的运输公司施加了“库珀的诅咒”。
海口市政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农村生活污水解决工程是海口市投资规模大、关系面广、与大众关系最密切的惠民工程。 根据传统农村生活污水解决工程的建设经验,“三点靠建设,七点靠管理”,设施建设是基础,加强管理是发挥效益的关键。 对此,海口借鉴浙江“成千上万工程”的经验,结合现实情况,推出了奖励评价方法。
年度审查是优秀的运输单位,运输管理费用以合同价格的100%支付,持续签名,被优先考虑。 年度审查良好,按合同价格的85%支付。 年度审查合格的,按合同价格的70%支付。 年度审查不合格的,中止支付运输管理费,给予一个月的整改期,整改后合格的,根据审查结果相应支付,整改还不合格的,解除当年合同,不支付余款。
《方法》还确定了农村生活污水解决设施管理系统、筹资和采用、解决系统运维管理、监督审查等方面的复印件。 在筹资和招聘方面,海口建立了“政府主导、村民主体、公司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筹资机制,保障设施的正常运行。
在监督审查中,海口市各区政府采用定期审查和不定期审查相结合的方法,对运行维持机构进行年度审查。 农户对污水解决的满意率将成为重要的审查复印件之一。
孙秀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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