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推动完整市场主体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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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长春9月1日电记者张淑秋8月31日至9月1日,第三届长白破产法论坛在吉林长春举行。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二巡回法庭分党组书记、审判长贺小荣出席论坛并致辞。 贺小荣强调要努力发挥审判功能,推进完全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为新时期东北的全面振兴、方方面面的振兴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吉林省委常务委员会、政法委书记胡家福、吉林省副省长朱天舒、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所长徐家汇新出席论坛并致辞。
贺小荣指出,完全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是东北地区营造良好的经营者环境,实现高质量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 要反复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巩固、强化、提高、顺利”的八字方针,推进产能过剩领域的迅速化,促进各种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集聚,不断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
贺小荣强调,必须认真贯彻习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习大总书记东北振兴座谈会的重要演说精神,不断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激发市场主体的竞争活力。 要再次进行市场化改革,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促进生产要素和资源从无效低效市场主体向效率市场主体流动。 要多次法治化方向,尊重和保障市场主体的自主经营权利,顺利退出主体权利救济途径。 要重新制度化建设,完全推进市场主体清算机制,不断健全司法与行政合作协调等机制。
这次论坛由最高法院第二巡回法庭主办,吉林高院承办。 来自全国各地的破产法理论专家和实务界人士共计360多人参加了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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