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八名法学专家受聘担任上海市委政法委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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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市委政法委召开了法律顾问聘任座谈会。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发上海政法委提供图)
陈寅强调,为了充分认识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作用,各级党委政法委必须在尊重法学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进政法实务方面发挥模范领导作用。 为了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意义,市委政法委结合日常就业诉讼,按照就业细则的规定,积极邀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活动、重要文件和一些事项的决定、监督和判断等就业,依法担任职务和科学决策
根据中央市委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的精神,市委政法委制定了《中国共产党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法律顾问的就业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就业细则》),经过甄选推荐,征求本人和所在机构的意见,市委以下同志
刘宪权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杨力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
陈柳裕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教授
陈保中上海市委党校教授
季立刚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
胡玉鸿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郭志远安徽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潘牧天上海政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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