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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从《狱中杂记》看清代狱治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24阅读:

本篇文章2878字,读完约7分钟

□李文达

方苞,安徽桐城人,1668年出生,1749年去世。 字灵皋,号望溪,官至礼部右侍郎,清代桐城派散文的创始人。 康熙50年(公元1711年),“南山集”事件、方苞曾因“南山集”序被监禁,经审判后被定为死刑。 后重臣李光耀地极力救出,康熙皇帝也要珍惜其才能,方苞最终死不出狱。 方苞前后共进了一年三个月的监狱。 他出狱后忠实地记录了自己在狱中看到的事情,形成了这本《狱中杂记》。 文案详细描述了封建司法制度和监狱管理的残酷和黑暗,是后世了解清代监狱治疗的宝贵资料。 文章中描述的各种情况,今天也令人毛骨悚然,同时呼唤着深深的省份。

普法:从《狱中杂记》看清代狱治

(1)

方苞最初被关押在江宁县监狱后,被护送到首都,在刑部监狱服刑。 刑部监狱一共有四个监狱,每个监狱有五个房间。 狱警们住在其中的一个房间里,前面有一扇大窗户,屋顶有一扇小窗户,可以通风。 剩下的四个房间是收容囚犯的地方,没有窗户,没有日子,空气不通,但每个房间收容的囚犯多有200人以上。 监狱每天傍晚上锁,上锁后犯人只能在房间里,与吃饭和喝水的气味混在一起,可以看出环境的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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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监狱内空间狭小,许多囚犯不得不躺在地上,冬天后春天的空气一动不动,几乎不发病。 通常,监狱每天有三四人死亡。 如果发生瘟疫,经常一天有十几个人死亡。 监狱的规则是天亮后开锁。 活人和死人把头靠在头上睡觉,躲不开。 这也是疫情蔓延的原因。 更奇怪的是,任何大盗贼的重罪和杀人的重要犯人,通常身体强壮的生命力旺盛,感染了瘟疫的人反而很少,即使感染了,也能很快康复。 监狱里一个接一个地死了,通常是什么样的犯罪轻微的罪犯和嫌疑犯,甚至是什么样的人应该进来? 监狱里多么残酷阴郁,怨恨生病的死者数不胜数,不容易认为是人间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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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封建统治者为了巩固独裁政权实行恐怖主义政策,监狱林立,法网密集。 贪婪的官员们得到了赚大钱的机会,他们为了榨取钱财,任意逮捕无辜,然后勾结,尴尬的是为了强奸,敲诈犯人。 有钱的人可以自由,没钱的人横遭迫害,穷人更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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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京师中,关押囚犯的不仅仅是刑部监狱,还有顺天府知事的直辖监狱、五成御史的司坊等,各个监狱都挤满了人。 有非常重要的理由,即监狱中关押的囚犯很多,司法人员、狱警和狱警们可以从囚犯那里受益。 所以,如果有一些边,官员们会把成千上万的人关进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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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身体进了监狱后,不论有罪与否,都像往常一样戴上手铐的脚镣关进监狱,折磨他。 等到他吃不下了,他告诉我怎么拿保证,然后根据他的家人、财产情况敲诈钱,官员们分摊。 如果犯人想解开手铐的枷锁搬到监狱外面的木板房间,至少要几十两天。 中度以上的人,会支付所有的钱接受保证。 对于任何贫穷无依无靠的人,都不要客气,作为模板警告其他犯人。 同样的事件被关在一起,情节严重的反能外出,这种情况比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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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行刑者的手段更残忍,心也更恶毒。 他们显然抢走了,对没有人性,被判处死刑的犯人,也必须用心恐吓,甚至连死者的头都带来索取贿赂的资本。 束缚人的负责人,束缚的松懈,取决于贿赂的多少。 负责鞭打的人,棍棒的轻重,要根据贿赂的多少来区分。 他们认为从犯人身上榨取钱是理所当然的,认为接受贿赂决定对犯人的待遇也是合理的。 除非满足他们的要求,否则破坏犯人,敲诈金钱的手段无处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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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处死刑的人,一旦判决执行,刑执行者就在监狱门外等待,派遣该党向犯人索取财产。 对于有钱的犯人,请他的亲属谈谈条件。 对于没钱的犯人,直接说条件。 如果判断为晚,请说:“答应我的条件后,先扎心。 否则,四肢解开,心还没死。 ”。 如果被判处绞刑,请说:“答应我的条件,作为第一次绞刑。 否则,掐死你三次后,不添加别的刑具就不会死。 ”。 如果被宣布杀意,就说:“答应我的条件,一开刀就掉头。 否则,就变成完全不开刃的刀,开三刀头也会留在脖子上。” 所以,有钱的自然乐于收购一百一十两银,没钱的也能卖衣服垃圾,只有穷人绝对出不来钱,照他们说的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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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也一样,如果不满足他们打开的条件,五花大绑的时候请犯人断骨。 每年秋天决定的时候,皇帝朱笔退房只有十分之34,所有囚犯都被绑在西市,等待命令。 其中被绑住受伤,即使幸运地留下来,生病也需要几个月,也会成为一生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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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刑具和酷刑的也一样,方苞和被逮捕受审时接受夹棒的有3人,其中1人给了20两银,骨头受了点轻伤,结果生病了。 另一个身体给了两倍的成本,只伤了皮肤,20天就行了。 另一个身体会付出六倍的代价,那天晚上可以像普通人一样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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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方苞问过老仆人。 “犯了人们拥有的贫穷,既然大家都有钱,为什么还要拥有多少呢? ”。 老仆人说:“如果没有分手,谁愿意多出钱?” 方苞还说:“看守对受酷刑束缚的人没有深仇大恨。 我只是想赚钱。 犯人真的拿不出钱。 毕竟可以放开某人。 不是积德吗? ”。 老仆人说:“是为了制定警告其他囚犯的规则,警告后面的囚犯。” 否则,每个人的心都有幸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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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杀人的事件,如果判决书中没有“杀人”、“故意杀人”等词语,通常经过秋审进入“矜持怀疑”的行列,骄傲地表示犯罪。 在这种情况下,往往可以幸免于死。 司法官员也可以因此在法律缝隙中使用手脚。 和方苞一起关押的囚犯犯了4次杀人罪,最后因“矜持嫌疑”而减少等,不久就被赦免了。 出狱前,整天和同党们喝酒唱歌,有时闹到天亮。 有人问过去的事,他多么棒,原来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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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囚犯长时间坐在监狱里,但与狱警和狱警丢脸成为狱警,从中也能获益良多。 一个囚犯因杀人罪进了监狱,在监狱里每年能挣几百两银子,然后被赦免出狱。 出狱后什么也不做,正好有人在他的同乡犯了杀人案,他起了个假名代替了。 因为法律规定,如果不是故意杀人,就可以长时间监禁而不用被判处死刑。 不久他就减少了,填满了军队,但当他爱上监狱不得不离开时,他说:“我不会再回来了! ”我感慨道。 这是多么荒唐现实。 刑部监狱对良民来说完全是残酷阴郁的人类地狱,令人瞠目结舌,但对坏人来说并不可怕,反而是他们受益的好地方。

普法:从《狱中杂记》看清代狱治

方苞的《狱中杂记》刻画了黑暗无天日的封建社会监狱图,从一个侧面刻画了清代的监狱治疗环境,结合了监狱的阴郁和看守的惨无人道,那个时代的法律和监狱完全迫害了良民,成为了包庇恶人的工具。 这种情况的发生是哪个司法当局和狱警们出生犯罪的根本原因是他们行使公权力时缺乏监督。 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所有掌握权力的人都在极力使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同时为自己谋利。 这些正是封建主义独裁主义本身所不能克服的。

普法:从《狱中杂记》看清代狱治

没有充分的制约和监督,权力就会产生腐败。 因此,必须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从制度的源头制约权力,让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 对权力形成比较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是正确行使权力的基本手段。 这一切离不开民主和法治的建设。 依靠民主监督权力、民主决定、人民监督,使权力的行使体现人民的意志。 依靠法治制约权力,让公务员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我认为这是《狱中杂记》对我们现代人留下的最深刻的启示。

普法:从《狱中杂记》看清代狱治

(作者单位: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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