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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陈兴良就黑社会性质组织谈——经济特征是十分重要的特征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2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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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法学院陈兴良在《法学评论》年第四期发表的《关于黑社会性组织的经济特征》的复印件中指出: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黑社会性组织具有四个特征,其中经济特征是非常重要的特征,对黑社会性组织的认定具有重要的作用。 暴力团体组织的经济特征显示了一定的经济实力,这里的经济实力可以从获得经济好处的手段、规模、目的三个方面进行考察。 在认定暴力团的经济特征时,必须区分暴力团的性质组织和恶势力集团等犯罪类型,另外,借道等事件中的经济特征的认定,必须关注所得的经济好处是否用于支持暴力团的违法犯罪活动。 只有这样,才能科学地区分使用暴力组织和暴力手段的经营活动和使用暴力手段的营利活动。

标题:普法:陈兴良就黑社会性质组织谈——经济特征是十分重要的特征    地址:http://www.shuiyihui.cn/pf/2020/1226/194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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