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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开启权利保护的新时代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2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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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泉

在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王晨就民法典草案作了证明。 审议民法典草案是今年全国两会的重要复印件之一,这对新中国的法治史上有划时代的意义,将写出浓墨重彩的一笔。

普法:开启权利保护的新时代

回顾新中国的历史,在某种意义上,人民的解放来自权利的解放。 婚姻法、土地改革法、工会法于1950年实施,是新中国最早的三部法律,也是中国现代民法的基础。 这三部法律首次以国家意志赋予女性、农民和工人合法权益,体现了新中国的本质特征,标志着一个体民权利时代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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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迅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致富人民,是国家迅速发展的目标,法律上意味着人民权利的二次解放。 1987年1月1日,我国第一部真正具有民法意义的法律——民法通则正式实施。 这是民法立法的里程碑。 民法通则既规定了民法的基本制度也规定了民法的通常性规则,还规定了合同、全权及其他财产权、知识产权、民事责任、涉外民事关系法律的适用等具体复印件,可以说是“初级民法”。

普法:开启权利保护的新时代

对权利有更大意义的是宪法的撰改。 2004年3月,10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这次修宪的最大亮点。 与此不同,编纂的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这次修宪是对我国人民权利意识的极大解放,财产权作为人权的重要副本,受到国家根本法的保护,从而带来了生产力的解放、民众思想的解放和社会整体活力的解放。

普法:开启权利保护的新时代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大同志为中心的党中央为了进一步突破思想僵化的束缚、利益固化的障碍,再次高举改革开放的旗帜,推进“中国号”改革的巨轮再次出发,由此发表了权利保护新时代的新科章。

普法:开启权利保护的新时代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编纂民法典的重大立法任务。 编纂民法典是采取“两步走”的事业构想进行的:第一步,制定民法总则,作为民法典的总则编。 第二步是编纂民法典的各分编,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审议和编纂而完善后,与民法总则合并成为完美的民法典草案。 这是高度的立法智慧,更是循序渐进、追求真正实用性的科学态度,正是这种态度推动了高度立法,逐渐成熟,最终成功实现了。

普法:开启权利保护的新时代

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的审议通过了民法总则,完成了民法编纂事业的第一步。 随着该法的正式实施,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民法精神日益深入人心,这也为民法的编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年8月,民法典的编纂事业迈出了第二步,各编辑方案首次要求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多次征求意见和分割审议后,民法草案正式要求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审议。

普法:开启权利保护的新时代

涓细流终于引进浩汉之海,平凡人们的努力终于成就历史的伟业。 民法典如果是人民权利的宣言书,其编纂史是新中国人民权利的保护史,它记录了我们党领导人民为权利奋斗的光辉过程,也记录了我们对权利的认识的不断提高,权利保护的不断加强和人民民主制度的不断健全和完整

普法:开启权利保护的新时代

“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确定了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 以为人民建设、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立足点,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 民法典的编纂充分说明了依法治国中人民的主体地位,说明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树立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路的决心和信心。

标题:普法:开启权利保护的新时代    地址:http://www.shuiyihui.cn/pf/2020/1226/196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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