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强制休假要落到实处
本篇文章539字,读完约1分钟
杨悦
日前,深圳市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提出推行强制休假制度,实行带薪假期,更好地保障工人身心健康。 作为国内第一部地方性健康法规,《条例》引起了各方的关注。
没有疾病和疾病的预防,病早日痊愈。 深圳利用特区立法权制定的这项健康法,不仅提出了强制休假制度,而且有助于以健康和健康公平为城市管理的核心复印件,把健康放在更重要的位置,提高整体健康水平,特别是工人的身心健康。
但是,让我们看看,即使实施强制休假,很多员工也不一定满意。 对员工来说,“工资”是第一追求,因此假期必须基于足够的工资来支付日常支出。 即使使用者能保障强制休假,也能执行“工资”的规定吗?
在某种程度上,在劳资关系中,使用者处于主导地位,只有抓住工资这一杀机,员工几乎不能适用。 由此可知,使用者对于处理员工的“不想休假”“不休假”很重要。
调查显示,带薪休假执行最好的是行政机关,其次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执行最差的是民营企业。 根据《条例》,超过20%的用人单位工会经费应用于员工的健康管理和保障工作,这可能有助于更好地确定用人单位的责任,将带薪假期落在实地。
根据《条例》,深圳应进一步完全量化指标、惩戒方法、监督管理措施,使《条例》更有可行性,真正制定民生幸福指标,形成更大的示范作用。
标题:普法:强制休假要落到实处 地址:http://www.shuiyihui.cn/pf/2020/1227/200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