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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网喷”获刑:别做侮辱诽谤的键盘侠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2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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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崇年

最近侮辱、诽谤江歌及其母亲江秋莲的事件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中被判决。 法院得知江歌在日本被杀后,不仅不表示同情,还在网上侮辱、诽谤陌生江歌母女,公然贬低、损害他的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其行为是侮辱罪、名誉毁谤罪 谭斌付出的沉重代价警告说,网络不是“喷子”们的法外之地。

普法:“网喷”获刑:别做侮辱诽谤的键盘侠

在网络时代,“每个人都有麦克风”,一切都是传达者,人们可以在网络新媒体平台上自由说话。 但是,“网络喷雾”也随处可见。 他们经常期待采用网络暴力,说脏话,扎刺,每个人都说他们的坏话,把网络平台作为自己感情的发泄场所,但忘了对自己的发言负责。

普法:“网喷”获刑:别做侮辱诽谤的键盘侠

对于不同程度的“网络喷雾”行为,相关法律已经作出处罚规定,例如在网络上诽谤他人、侮辱犯法者的谣言,发泄时,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构成犯罪、危害国家安全、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依照刑法第105条和第221条的规定严惩。 散布谣言,虚假报告危险、瘟疫、警情,或者用其他做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侵犯他人民事权益的,依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普法:“网喷”获刑:别做侮辱诽谤的键盘侠

公民可以在网上自由发表言论,但必须掌握辨识力。 不要把网络作为泄自己愤怒的工具,为了满足自己一时的“快感”,不要发出谣言,传谣言,听危险的话。 或者“期待喷壶”,诽谤别人,不遵守底线,不说话。

普法:“网喷”获刑:别做侮辱诽谤的键盘侠

网络不是违法的。 在网上散布谣言、散布谣言、发表侮辱性言论是违法犯罪行为,谭斌事件是最好的警告。 在网上网络下,各公民必须自觉服从纪律法,不要故意诽谤别人,不正当发言,共同维护自己的责任、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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