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用法网拦住“碰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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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锋
10月14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共同发表了《依法处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的相关情况。 “商谈”一词在情报上屡见不鲜,但出现在政法机关的文件标题上还是新鲜的,足以证明“两高一部分”共同发行的指导意见中严厉处罚“商谈”行为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碰头”行为的实施主体大多是年长的爷爷阿姨或残疾人,他们的方法通常是躺在车前索取财产这种简单直接的。 随着行车记录仪的普及,这种直接散布式的“碰头”越来越没有上市,但法律漏洞带来的技术上的“碰头”利用熟练的驾驶技术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的模糊地区,在“设置局”中出现了所谓的交通事故 据信息媒体报道,出租车司机杨某在短短7个月内就卷入了15起交通事故。 据警察调查,这些事故都是“打瓷”,杨某在这些事故中共诈骗了1.8万元。
另外,图案不断改装的“碰瓷”,在实施中会引起严重的交通事故,不仅妨碍公共交通秩序,还可能引起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比如,趁人还没有准备实施盗窃、抢劫,破坏别人的财产,暴力夺取别人的财产。 达不到目的后,非法拘留,搜查,甚至伤害了别人。
这次“二高一部分”发行的关于“碰头”违法犯罪事件的指导意见,不仅是首次确定“碰头”行为,举出“碰头”犯罪的主要类型,构建了惩罚“碰头”行为的制度框架。
各种“碰头”行为以依法为名实行违法果实,破坏社会风气,又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组织密法网,堵住漏洞,制止各种“碰头”者。 为此,一方面要在实践中落实“两高一部分”的上述意见。 另一方面,用各种典型的例子,提高法治的普及教育力,鼓励人们在有问题时,拿着法律武器,维持自己的权益,不要乘坐“碰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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