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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醉行”肇事坑人害己 血写的范例敲响警钟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2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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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英锋

9月22日,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召开了关于“醉酒”(醉酒后走普通道路、高速公路等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典型信息通报会,该院历时两年以上审理了8起“醉酒”交通事故纠纷,醉酒者或死亡 ( 9月24日《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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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人们对“醉酒驾驶”的危害有了清晰的认识,形成了“不酒后驾驶、不开车”的共识,但人们对“醉酒”往往不关心,不认识“醉酒”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很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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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起带血的“醉酒”的例子告诉我们,“醉酒”也容易踩法律的红线,安全风险也高,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行人走马路也有其法律规则和边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人必须按照交通信号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必须确保安全、畅通的大体上下通行。 应该在人行道内走,没有什么人在人行道边走。 不要越过或倚靠道路隔离设施。 不准进入高速公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行人不得在车道内睡觉、停留、嬉皮士、追赶、抛撒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一般来说,人们都喝醉了 呆在路上,躺着,乱跑,乱跑,行动失常,会因为人祸埋下危险,醉汉不仅会让自己陷入危险,还会给车辆和其他行人带来安全危险,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普法:“醉行”肇事坑人害己 血写的范例敲响警钟

醉酒必须承担法律责任,醉酒也是承担法律责任的高风险人群。 “醉行者”走在法律的红线边,稍不看就踏上法律的红线,付出法律责任的代价。 轻则受行政处罚,重则生命健康权益受损,必须承担相当比例的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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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发表的堵车“醉行”交通事故的例子中,事件中的醉行者半数死于事故,其他醉行者也在某种程度上受伤了。 很明显,醉酒的行人一发生交通事故,致伤致死率就相当高,后果相当严重。 这些事件都是血淋淋的教训,为社会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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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醉酒”对老虎很强,其实“醉酒”特别是“一个人喝醉”“深夜喝醉”的危害也不少。 我们需要了解“醉汉”以了解“醉汉”,需要防止“醉汉”,需要采取措施减少“醉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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