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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月饼“早产”不能听之任之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2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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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多媒体数字报刊

龙敏飞

据报道,一位顾客最近发现9月6日购买的月饼包装上显示的生产日期是2020年9月10日。 一项媒体调查显示,食品标签显示不规范时发生的,成为老百姓的坏心事。

普法:月饼“早产”不能听之任之

关于这个月饼的“早产”,相关公司表示:“因为这个月饼在新员工操作新购买的包装机时,错误地将生产日期输入到9月10日,手动调换日期时不能删除“0”,这个月饼的生产日期标记错误。” 这种“误操作”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令人无法理解的是,这种“误操作”的月饼是如何通过审查进入市场,被顾客买下的? 错误不可怕,可怕的是背后出现的真正问题。

普法:月饼“早产”不能听之任之

因为在同样或类似的工厂出货程序、监督管理的情况下,有人没有进行二次充电吗? 好的商家能把鱼捞出来吗? 这样的问题,确实不容易排除。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对于“早产”月饼等类似现象,如果听不到,监督管理部门必须立即介入调查,如果真的只是标签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处罚。 如果还有其他违法行为,有必要“拔萝卜出泥”,给与必要的冲击。 对监督管理部门来说,这也提醒我们监督的工作需要升级。 一是加强“产前检查”,食品上市时多做监督管理,“要更安全。 二是搞好投诉通报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群众监督力。 三是加大违法处罚的力度,不要害怕非法经营者在这上面复制。 四是加强基础监督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食品领域的日常监督管理能力。

普法:月饼“早产”不能听之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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