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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1-01-0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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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 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致力于建设公正司法“大环境”,打破影响审判活动的“中梗阻”,保持司法权力运行的“微循环”,维护司法公正。

普法: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

努力建设保证公正司法的“大环境”,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例如,领导干部建立参与司法活动的“防火墙”,划定权利与法之间的“高压线”。 省如下建立法院检察院人的财产统一管理制度,防止“司法地方化”。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确立听证案件的“过滤器”,杜绝相关方案、人情方案等,保证司法在健全的状态下运行。

普法: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

审判是司法权运行的重要环节。 司法体制改革开始以来,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各级公安机关全面贯彻证据审判,进一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比较有效地确保审判程序的合法化、正当化,强调司法权威。 另外,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也改变了至今为止有点过时的思想观念和事业方法,切实提高了司法文明,更好地保障了司法公正。

普法: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

为了保证公正的司法,法院检察院内部运行的“微循环”也非常重要。 中央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以来,法院以完整的审判权运行体系为目标,检察以充分行使检察权为目标,大力推进系统内部改革,促进司法权力的运行“微循环”。 建立法官检察官会员制,实现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将基础法院检察院85%以上的司法人力资源配置在案件现场,院长、审判长等不再签名案件,确保“审判员审判、审判员责任”。

普法: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

司法体制改革将从人民群众不满的问题重新审视,使各公民感受到公平的正义,表明党中央建设公正高效的权威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决心,继续对人民群众司法有信心。

普法: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

( 9月11日《人民日报》5版《探索公正司法的中国经验》,作者:摘自姚莉)

标题:普法: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    地址:http://www.shuiyihui.cn/pf/2021/0107/237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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