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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决定法治化先从重大行政决定开始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1-01-0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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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明安

备受瞩目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日前结束了对社会的意见听取。 国务院法制处理充分吸取各方面合理的意见,编纂更全面征求意见的稿子,尽快形成成熟的条例草案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

普法:决定法治化先从重大行政决定开始

长期以来,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副本实现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取得的效果也可见,但由于缺乏法律规范和制约,任性决策、任性决策在一点上依然存在,给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巨大损失。

普法:决定法治化先从重大行政决定开始

决定法治化首先从重大行政决定开始是正确的。 重大行政决定是国家经济社会迅速发展与人民生产生活的关系最密切,如果处理重大行政决定的法治化问题,就可以为其他决定的法治化改革奠定坚实的基础。

普法:决定法治化先从重大行政决定开始

这次条例是征求意见稿,从处理当前重大行政决定的各种突出问题开始,建立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判断、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要的正当法律程序制度。 这些制度创新具有非常强的问题导向,与决定的任意性、一言堂等问题对比,可以根本处理“拍拍头决定、拍拍胸保证、拍拍屁股走人”的现实顽疾。 这些制度创新是党十八大以来中央和各地行政决策进程法治化经验的高度概括,闪耀着改革的智慧和创新的勇气。 下一步条例草案更完善后,尽快公布,公布后,如果能切实有效地执行,将大力推进我国行政决定的科学化和法治化,进一步推进我国依法治国进程。

普法:决定法治化先从重大行政决定开始

( 8月17日人民日报5版《行政决定,守法是法治的开始》,作者:摘自姜明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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