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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隐私保护要与大数据快速发展同步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1-01-0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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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玉雷

大数据算法在商业应用中绝尘,证明了个人和商家的游戏框架内不能处理隐私保护问题。 因为个人选择空间很小,所以选择是让自己的消息,还是远离别人拥抱的方便生活。 只有公共管理部门介入,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平衡这种矛盾。 最近,对这一风险进行了比较,中央互联网通信事业、工信部、公安部和国家标准委员会等四个部门共同开始了隐私条款专业工作,首先审查了微信、淘宝等10种互联网产品和服务的隐私条款,并 公共监督管理深入微观层面,是个人新闻保护的重要展开。

普法:隐私保护要与大数据快速发展同步

与个人新闻应用方面的巨大进步相比,隐私保护现在只有抽象的法律的大致条款。 在实际生活中,需要收集那些新闻,几乎没有法律的重新审视,取决于商家的需要。 例如,注册app需要提供手机、身份证等各种消息。 办一张会员卡。 生日、住址等是必须的。 现在的保护政策没有触及大数据产业迅速发展的微观水平,无法扭转现在个人新闻的滥用,个人隐私的边界在后退。

普法:隐私保护要与大数据快速发展同步

事实上,在社会治理方面,隐私保护在价值排名中也处于相对较低的优先地位。 例如,共享自行车要求实名登记,从处理混乱和混乱的立场来看当然是合理的,但从保护隐私的立场来看,等于把所有的责任都放在公司的自律上。 行人乱走道路的现象使很多城市管理者烦恼,利用脸部识别确定位置,选择用在大画面上公开路人新闻的方法来应对,虽然有效果,但显然完全没有考虑个人隐私,没有提到保护。

普法:隐私保护要与大数据快速发展同步

网络生活已经成为公共生活的巨大子集,个人新闻保护不能单纯期待约定俗成的自律性,而通过具体和微小的制度建设成为积极主张的权利。 现在流行的“个人许可证”监督管理模式是,收集者的责任仅限于征得所有人的同意,告知用途,但许可证者无法确认新闻的最终流程,权利和责任不平衡。 这次四部门共同开展隐私条款专业工作的意义,不仅在具体政策层面上进一步确定数据收集录用者的监督管理,而且是完全隐私保护的政策框架,在个人生活、商业利益、社会管理之间寻求可能的平衡。

普法:隐私保护要与大数据快速发展同步

( 8月3日人民日报5版《使隐私保护追随大数据时代》,作者:摘自盛玉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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