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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金项链是偷的还是送的?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23阅读:

本篇文章883字,读完约2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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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李某因涉嫌盗窃而接手了案件。 事件不多:年,李某介绍认识受害者谭某经人,恋爱不到一个月就分手了。 然后谭某和别人结婚。 年7月,两人在路上偶然相遇时再次取得了联系。 年9月,两人在酒店开房时,李某在谭那里没准备好,就偷了放在桌子上的金项链,马上卖了,利润1.87万元。 谭某发现项链被偷后,要求酒店反映情况,确认监视,但不能在酒店房间安装照相机,李某不承认被盗。

普法:金项链是偷的还是送的?

我一共审查了李某三次。 在第一次审查中,她说项链是从自己家偷的。 在第二次审查中,她重新说项链是前男友送的。 在第三次审查中,她说项链确实是谭的,只是给了她,不是盗窃。 从头到尾,她都不承认盗窃。 项链真的是谭送的吗? 李某被冤枉了吗?

普法:金项链是偷的还是送的?

认真审查物证、书证和证人证词,发现案件很自然。 事件发生时谭某丢了一条黄金项链。 李某离开酒店后马上卖了黄金项链。 卖的项链和被偷的项链一样。 证据是沿着环连接起来的,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说明李某刚被盗就卖掉赃物的事实。 我们依法提起公诉后,一审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李某不服上诉,邵阳市中级法院认为原判决的一部分不是事实,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返回再审。 再审认定李某盗窃罪罪名不成立,宣告无罪。

普法:金项链是偷的还是送的?

你读过关于做别人的人生而不是事件的话。 我深深地这么想。 事件中的李某是1994年出生的女儿,相当于青春时代。 如果被判决的话我觉得她的人生有污点。 所以处理这件事是慎之又慎。 但是所有的证据都指向她偷的事实。 除了已经形成的完全证据链之外,谭某还明确表示,在与李某交往期间,没有赠送过贵重物品。 现在分手了,你为什么把大约两万元的黄金项链送给她,还是自己戴的男人项链? 李某母亲在事件后多次联系谭某,软硬兼施让他出具草稿。 综合以上事实,评价“项链是谭的礼物”的说法不符合常识和逻辑。

普法:金项链是偷的还是送的?

“不冤枉好人,也不放过坏人”。 最终检察机关提出了抗诉。 年11月25日,邵阳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普法:金项链是偷的还是送的?

(口述者单位:湖南省邵东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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