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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加强检察理论研究 助推检察转型快速发展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2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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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宇

◇加强检察理论的研究,确立、强化正确的理念,妥善处理什么样的研究、基于什么样的标准进行研究的问题,使研究在正确的轨道上进行。

◇开展检察理论的研究,必须收紧“检察变革的迅速发展”,解决问题,寻找规则,提出建议。 为此,有必要致力于研究什么,如何研究的问题。

◇检察理论研究是长时间工作、系统工程。 要继续深入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就需要致力于谁研究、如何推进和保障研究的问题。

习大总书记去年5月3日视察中国政法大学时指出:“如果不领导正确的法治理论,就不可能有正确的法治实践。” 检察理论研究担负着促进检察变革快速发展的重要使命。 加强检察理论研究,构建科学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体系,是检察变革的重要动力,也是检察快速发展的重要内涵,是摆在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面前的重要任务。 我们要根据张军检察长在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业务讲座上提出的“加强检察理论建设”的要求,深入思考和计划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普法:加强检察理论研究 助推检察转型快速发展

检察理论研究理念的维度

理念诱惑行动。 加强检察理论的研究,必须树立和强化正确的理念,妥善处理什么样的研究、基于什么样的标准进行研究的问题,使研究在正确的轨道上进行。 第一,必须掌握检察理论研究正确工作的思路。 多次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开展研究,指导马克思主义理论,领导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强化“四种意识”,巩固“四种自信”,实现“两种维护”。 按照有助于检察变革快速发展的大体研究,注入“元气”,开展“硬朗”研究,防止无病装痛,全面深入总结检察实践经验,促进新时期检察事业做法论的形成,努力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体系 反复走专业化道路,发挥检察理论研究者的智慧才能,着眼于前瞻性、应用性,加强问题意识、问题指向,努力发表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第二,必须充分认知检察理论研究的功能目的。 追究根源,研究的目的是推进实践,为了处理问题,消除检察怀疑,为检察工作提供理论指导,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谋建议,检察理论研究必须为检察实践服务。 为了正确地解决论文发表和理论研究的关系,不能写文章代替研究,也不能只是为了发表而研究。 通过加强检察理论的研究,也可以提高检察的思考水平、思想领域,有助于构建有品位的检察队伍。 第三,必须保持良好的检察理论研究风格的品格。 反复多次实务做法,努力使检察院实际开展研究,为一线检察服务,研究成果要经得起实践的检查和检察员的提问。 多次寻求真正的作风,理解真正的情况,反映真正的问题,提出真正的措施,不说空话谎言。 反复开放的品格,不默认观点,研究后不自律,善于从不同的立场思考问题,有勇气吸收不同的观点。 多次创新的品格,必须在创新中检验生产力,阐明难题之策,阐述新词,支撑新把戏,防止人云亦云,捡起人的牙慧。

普法:加强检察理论研究 助推检察转型快速发展

检察理论研究的本体论之维

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必须收紧“检察变革的迅速发展”,解决问题,寻找规律,提出方案。 为此,有必要致力于研究什么,如何研究的问题。 第一,聚焦检察实务,明确研究要点。 基础理论研究必须在变革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深入研究检察机关的新挑战和检察权优势、检察权的内在结构、检察权运行规则、检察权与审判权和行政权的关系、法律监督的理念做法、检察行业司法责任制综合合作改革等。 在应用研究方面,深入研究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维持国家安全、“三大攻防战”、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快速发展、“一带一路”建设、海洋强国战术实施等大局问题,检察机关运用验证权、展开事件线索、执行检察建议 “四大库存与增量并行,要重视研究稍长时间无法处理的老问题,和研究检察变革快速发展中遇到的新问题。 为了防止“假问题”的研究,不能以“理论”中可能存在但实际上不怎么出现的问题为研究对象,不浪费研究资源。 第二,遵循理论研究规律,提高研究质量。 检察理论研究的主题有大小轻重缓急的区别,要开展有区别的研究,迅速研究短浅的应用性问题,为长期工作、潜在研究的根本和长期基础问题,合理配置研究资源,提高研究的效果、效率、效益 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一线,听取需求,向广大检察官询问计划,深入实践素材,善于利用各种数据、实例,从广阔的检察实务天地寻找可借鉴的资源。 研究成果落地,切实应对检察实践中遇到的各种困惑,适当解释检察实务中出现的各种现象,用简洁精炼的方法使有价值的经验升华为理论,可以提高研究结论的科学性、深入性、实用性。 第三,适应时代的快速发展趋势,丰富研究工具。 检察学是社会科学,检察事业是关于“人”的事业。 检察理论研究要把专业性和大众性、技术性和情理性结合起来。 善于与大众思维对接,通过研究,分解专业精致的检察业务问题,转化为常识常识常识常情问题,深入浅出,在检察理论的指导下司法案件的结果被普通大众理解,心理上接受。 要综合运用法教义学、法社会学、法经济学等研究手段,丰富研究维度,加强逻辑道理,增强研究成果的说服力。 要加强统计学、新闻知识和大数据的运用,加强研究的量化、可测度水平。

普法:加强检察理论研究 助推检察转型快速发展

检察理论研究机制的维度

检察理论研究是长时间的工作,系统工程。 要继续深入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就需要致力于谁研究、如何推进和保障研究的问题。 第一,健全检察理论研究队伍建设机制。 检察当然是检察理论研究的第一力量。 要根据人制宜、事制宜、地产宜,动员全体广大检察人员开展检察理论研究。 要组成检察理论研究的骨干队伍,加强动态充实调整,推进科学管理的采用,形成检察理论研究的“脊梁”。 要加强研究者的素质建设,努力提高政治素养、理论学养、思维能力和创作水平。 然后,加强与检察系统外专家的合作,大力吸收法学大学、科学研究院学者,成立检察理论研究专家委员会,开展课题合作,借助智慧,提高研究水平,扩大研究行业。 目前浙江检察机关建立了检察理论研究专家、包括检察调查骨干在内的多层次、多种检察理论研究人才池,扩大了研究队伍。 第二,健全检察理论研究的协同推进机制。 健全大型调查结构,建立选题、调查、探讨、结论等课题管理机制,构建与法学会、社会科学联盟、兄弟实务部门合作的检察理论研究平台,采用年会制、论坛举办、课题投标等多元化方法,检察理论 年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与18所法学大学签订了检查合作协议,建立了检查合作“升级版”,目前有13名法学专家就职于全省三级检察院,结合检察实务开展理论研究,进一步巩固了检察理论研究的基础。 加强一体化建设,实行纵向和横向联动,明确研究项目,组织专家专家小组,开展团队研究,鼓励检察个人自主研究,“全省一局”提高检察理论研究的协同性。 组织研究成果评价,表彰奖励研究效果显著的人员,将研究业绩与干部收款额的晋升、选拔任用等联系起来,创造良好的研究氛围。 法律政策研究部门要发挥每一个作用,保障组织、管理、服务、事业,努力构建检察理论研究的“引擎”。 第三,健全检察理论研究成果的转化机制。 要及时将具有高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转化为指导决策、规范性文件,指导检察实践,让广大检察官从理论研究中尝到“甜头”,增强获得感。 关于具有高学术价值和普遍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必须通过书、报纸、刊、网等多种媒体刊登。 要与期刊杂志社、出版社、报社、平面媒体发稿公司建立战术合作关系,加强研究成果的宣传。 对于具有普遍性的情况和问题,必须提出司法解释建议或立法建议,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积极贡献立法智慧。

普法:加强检察理论研究 助推检察转型快速发展

(作者是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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