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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从“昧钱遭贬”谈起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24阅读:

本篇文章1125字,读完约3分钟

宋今声

清康熙年的一天,住在南昌的年轻人有时路过首都延寿寺的街道,看到书店的少年用一些钱买了“吕氏春秋”,正好铜钱掉在地上,这个年轻人看着,悄悄地踩在铜钱上,那个少年走了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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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旁边坐着一位老人,清楚地看到了眼前发生的事情。 他突然站起来,听到这个年轻人姓什么后,就飞黄腾达了。

之后,这个暧昧的心捞钱的年轻人,作为监生(国子监学生,明清两代国家最高学府)进入清书馆工作,去人事部当选后,得到了江苏常熟县魏官职。 年轻人非常高兴,整理打扮赴任的时候,要求他来巡抚机关见上司汤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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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汤斌担任江苏巡抚,但年轻人“没能参拜十次”,因此10次都没能得到会见的机会。 年轻人闷闷不乐,门卫从政府机关出来传达汤斌的口谕。 “你没有必要赴任。 你的名字写在弹劾的奏章上。 ”。 年轻人困惑地问:“大人弹劾我是什么罪状? ”。 门卫回答说“我想要钱”。 年轻人说:“还没有上任,怎么有贪污的证据? 一定弄错了。 ”要求当面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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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进来宣布后,出去传达汤斌的口谕。 “你不记得以前的书店了吗? 秀才还爱钱如命,但今天幸运地成为了地方官员,所以不用假公器就能找私囊,成为戴纱帽的强盗吗? 马上解除官印出去,回家后反省,不要让当地人因你贪污盗窃而痛苦和哭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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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个故事,年轻人想起以前在书店前敲自己名字的老人是这个知事大人汤斌,害羞地辞去了官员的职务。 这个故事载于清代沈起凤的《铎译》卷3 :《一分钱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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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典型的“小损失大”“小便宜吃大损失”。 史书上没有记载书店前无知的年轻人的名字,可能是因为考虑到他的隐私,担心暴露他的真实名字会影响他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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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道理,作为国子监的学生,必须阅读诗书,深入了解利害,知道“骚扰”的深刻道理和运气的好结果。 有学问有违礼仪的行为,是因为证明了其学识还浅,修得不够。 如果这个年轻人没有做“书店无知金”的行为,或者没有人看到这种行为,他的人生轨迹一定会是另一番景象。 看到有人把钱落在地板上,他说:“嘿! 你的钱掉在地上了! ”。 帮助捡到东西还给失主当然是光荣的行为,是受到称赞的行为。 如果被汤斌看到,会引起他的有趣,去附近,了解这个人的姓是谁,将来进入职业生涯,偶然遇到上司汤斌,将来可能无法估量。 如果看不到模糊金钱的行为,拿着这个肮脏的人品进入官场后,长期以来,私欲随着官职的晋升而膨胀,如果反面和没有人,不容易贿赂和假公济我等违法行为,一尘不染,廉堤不破,保证“金刚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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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吧,如果这样的读书人希望成为忧国忧民、清正廉洁的政府高官,不是天方夜谭吗? 所以,考察并录用干部,决不是小事,而是用好身体,完成事业。 走错了身体,有可能破坏当地的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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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吉林省双辽市书友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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