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司法改革应成为最佳切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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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应该成为国家管理体系现代化和法治秩序构建的最佳切入点。 现有司法体制中存在的地方化和行政化倾向也妨碍了司法独立的大致承认和推进。 对此,上海交通法学凯原法学院季卫东在《东为法学》上发表了题为“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的复印件。
第一,法官的人事改革从处理具体问题开始,需要通过人事制度改革推进案件结局,平息纠纷,进而重构我国的社会秩序,其中最重要的是司法独立和司法公开。 第二,加大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必须重点发挥当事人代理律师对司法的监督。 为了在人事制度中推进专业化精英化路线,应该以员额为切入点。 用会员制简化法官的规模,让最优秀的专家做法律评价者的工作,决定公民的自由和财产的取舍这一极其重大的事项。 只有这样才能切实确立法官的权威,确立法制的权威。
(牛文君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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