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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整治广场舞占道应疏堵结合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1-01-0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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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俊生

据媒体报道,江苏某学校附近的道路,每次早上都被跳广场舞的阿姨们占用了。 她们在路上开着高音喇叭尽情地跳舞健身,路过的车却尖叫起来,只好绕道行驶。

普法:整治广场舞占道应疏堵结合

为自己的需要占有公共道路是缺乏社会公德的行为,应该受到谴责。 不管广场舞蹈的要求多么合理,占道路真的不应该。 占据这些道路的舞者们依靠人多强行推进这种不讲道理的行为,确实是社会公德的破坏。 因此,有关方面必须介入。 实际上,占道跳广场舞,很多司机选择了迂回路线,但司机强行开车容易发生事故,近年来并非没有发生过这样的悲剧。 由此可见,城市管理部门的介入不仅是为了维持交通秩序,也是为了维持社会和谐,以免发生极端的事情。

普法:整治广场舞占道应疏堵结合

对管理部门来说,介入占路的广场舞很容易让她们强行驱散,但根本处理不了问题。 管理部门更应该做的是积极规划,为广场舞爱好者提供合适、不妨碍他人的活动空间。 城市公共空间普遍紧张,但可以动员稍有条件的政府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特别是稍专业的竞技场在规定时间对外开放,加大广场舞蹈活动空间的增量。 这需要向相关机构支付一定的管理价格,但对政府机构来说,实际上表达民意的途径增加了,对企业事业部门来说,这样的会场开放可以提高市民中的亲和性,发挥越来越多的积极作用。

普法:整治广场舞占道应疏堵结合

随着民众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他们对精神文化生活的诉求也越来越强。 有关部门要对这种趋势做一定的事前判断和事前准备,特别是要缓和现有城市硬件的短板和矛盾。 只有采取不遇到矛盾“绕远路”,积极面对问题,疏远结合的方针,才能达到满足创造条件和吸引民众诉求的目标,使每个人都能成为城市秩序的维护者。

普法:整治广场舞占道应疏堵结合

( 9月10日《光明日报》02版“广场舞占路,城市管理部门“不应该绕道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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