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杜绝“花式”搭售需要社会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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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菱霞
现在,在购票软件、ota (网上旅行社)网站上订票已经成为很多客户的习惯。 但是,在网页上用默认的复选标记方法,将租车、酒店优惠、快速退款服务、交通事故保险等五花八门的追加项目与火车票、飞机票捆绑销售是普遍的现象。
从法律角度来看,无论购票软件的做法有多深,其本质都是经营者隐藏的方法,通过销售顾客不想购买的商品和服务,这种行为侵犯了顾客的合法权益。 首先,“花式”的销售违反了合同法中的平等自主诚实信用。 其次,不知道购买的产品和服务的实际情况,没有注意到自己购买了票,也购买了追加服务项目,其知情权受到侵害。 再次侵犯了客户的自主选择权。 默认情况下,ota站点检查附加课程,将其放在页面的隐藏位置,因此客户很难看到,无法比较选择附加课程的具体副本。 支付完成后,只要接受销售的产品,客户的自主选择权就会事实上被剥夺。 最后,侵犯了客户的公平交易权。 ota网站的默认销售行为违背了客户的真正意愿,迫使客户购买商家指定的产品或服务,侵犯公平的交易权。 另外,购票软件销售保险的行为也涉嫌违法。
面向“图案”销售需要社会共治。 另一方面,监督管理部门要积极行动,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依法整顿,要求ota网站的诚信,明确标价,禁止默认销售,不要规范ota网站的售票行为。 另一方面,各ota网站也必须认识到,欺骗和误解顾客是一时之快,尊重顾客的合法权益,创造和谐的良好交易气氛是公司的长路。 另外,客户需要提高法律和维权意识,慎重地识别和销售各种“图案”。
( 2月23日《光明日报》2版《购票软件“花式”团购侵犯顾客权益》)
标题:普法:杜绝“花式”搭售需要社会共治 地址:http://www.shuiyihui.cn/pf/2021/0106/237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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