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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树立对懒政怠政行为的投诉制度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1-01-07阅读:

本篇文章873字,读完约2分钟

王静

当官不是主客观多因素相互作用形成的问题。 但是,从客观因素来看,一点制度上的欠缺就是不要让官员成为有繁殖的土壤。 目前,对行政机关来说,整顿为官不是问题,一方面要加强思想教育,另一方面要运用法治思维完善完整的相关制度。

普法:树立对懒政怠政行为的投诉制度

再三依法行政,严格规范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与人民群众的就业生活密切相关,必须严格规范,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必须首先根据法律法规确定不同部门的职能权限,减少多个部门管理相同事项的“九龙治水”局面,在制度上处理“人人可管理、人人可管理”的弊端。 在详细规定行政机关法定职能权限的基础上,必须决定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条件和程序,切实紧固制度的笼子。 在实践中,有点地方探索利用大数据技术发现了行政风险点,比较制定了从实体到过程、从过程到结果的各方面监督过程,有效地压缩了不适合作为官员的空间。

普法:树立对懒政怠政行为的投诉制度

多次权利责任一致,确保法定职责必须。 确定权力相应的责任,实行权利一定有责任,开展比较有效的问责,作为官员进行整顿是不成问题的重要方法。 行政机关拥有行政审查、行政确认、行政检查、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等权限,这些权限都有一定的责任。 实践说明,履行政府行政职能,需要党员、干部积极主动承担职务,另外,对不承担职务情况的严格问责也必不可少,必须有机地结合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 只有通过法律法规规定权力和责任的界限,更加明确权力对应的责任,并在此基础上承担问责,才能有效地防止作为官员的不作为。

普法:树立对懒政怠政行为的投诉制度

多次公开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行政行为必须公开透明,才能接受比较有效的监督。 对行政机关来说,可以公开的消息必须向大众公开。 在解决行政事务的过程中,要处处监督群众,督促党员、干部远离懒政、怠政。 因此,必须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行政机关的职能权限、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管理程序、监督方法等几个事项。 此外,必须建立行政机关对懒政、怠政行为的投诉通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邮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通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解决。

普法:树立对懒政怠政行为的投诉制度

( 7月17日《人民日报》7版《以法治思维整顿不当官员》,作者: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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