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不能合理化学生灰色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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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奇
“有偿交替科”成为产业链,写论文成为产业链……这样的信息已经不少见了。 毫无疑问,托人代替课程,提供“代替课程”“买卖论文”等服务,显然是违反学生管理规定,破坏学校正常教育秩序的严重不诚实行为。 但是,近年来,关于“代替课”和买卖论文的现象,学生习惯将其作为创业的“商机”,开发专业的“代替课神器”,让学生“购买”代替课服务。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荒唐的局面?
这首先来自有关部门和大学,严厉跟踪这种违反、违法行为,没有追究参加者的责任。 这确实为这种行为提供了灰色的成长空间,变态助长了这种灰色的交易。
有点学生旷课,替人上课并不遗憾,这除了有些学生本来就以混淆学位为目的以外,非常重要的一些原因是有点大学课程设置不合理,教师课程无聊。 另外,学生旷课也与教师对学生的审查有关,也有只进行期末测试,通过测试就取得学分的课程。 但是,由于管理评价系统存在问题,所以不能使灰色行为合理化、合法化。
合理合法的方法是对学生的违规、不诚实行为进行及时的处罚、教育,同时比较这些暴露的问题,进行学校的管理改革,改革对教师的评价,让教师重视教育教育教育,对教育质量的过程管理 各种灰色现象的长期存在,对我国高校运筹学和学生的成长构成严重伤害。
( 5月23日《光明日报》2版《不要放任替代课和代书论文蔓延到高中》,作者: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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