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用法律对电影票房乱象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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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兆寿
根据媒体的调查,在三四线城市“偷票房”现象“特别活跃”,业界人士坦率地说,在电影院“偷票房”是中国电影的黑洞。 票房混乱,要认真考虑中国电影产业秩序的快速发展问题。 有关部门通过行政手段出击,规范电影市场,威慑行为不端的电影企业和地方院线,可能在短时间内取得一定的效果,但这样的管理毕竟有限。 最重要的是没有应该遵循的法律。
2001年,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电影管理条例》。 十多年来,这项《条例》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与《电影法》的预期效果相去甚远。 《条例》是电影立法条件尚未成熟时制定的行政法规,没有关于电影生产和市场管理的各种细节。
2011年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终于制定,国务院法制向公众征集意见。 年11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电影产业促进法》。 根据年3月1日起施行的《电影产业促进法》,伪造票房可以罚款5万元至50万元,违法所得超过50万元的话,可以罚款违法所得的2倍以上5倍以下。
《电影产业促进法》的出台意味着我国将电影产业的迅速发展纳入了战术层面。 而且,中国电影产业将在更加法治化的环境中迎来新的机遇。 《电影产业促进法》不仅约束和管理电影生产的方方面面,也是电影生产者维护自己权利的法律依据。 最重要的是,作为规范电影市场的法律标准,它涉及电影市场管理中的许多细节问题。 如果有《电影产业促进法》,政府主管部门还必须监督市场,其职务可以发生重大转变,行政处罚可能依然存在,但真正的处罚将提交法庭。 我希望《电影产业促进法》能促进中国电影市场的健康,有序快速地发展。
( 2月7日《光明日报》2版《法律保障电影市场健康的迅速发展》,作者:摘自徐兆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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