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单身女性“冻卵”,法律的确应审慎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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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日前,全国第一场由“冷冻卵子”引起的正常人格权纠纷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公开审理。 这件事是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拒绝为31岁单身的徐先生提供“冷冻鸡蛋”服务开始的。
原告徐先生认为单身生育会引起很多社会问题和道德问题,但是否有养育孩子的权利,女性自己应该测量、判断和决定。
“冷冻鸡蛋”是指冷冻卵子,从母体中取出卵子冷冻保存,可以阻止卵子随着人体老化而质量下降,在自己想分娩时取出并采用。
近年来,随着技术的进步,冷冻卵子的例子在世界上不断增加。 数据显示,2009年美国冷冻鸡蛋女性人数为475人,全年达到6207人。
民政部的数据显示,年中国单身成人人口已经超过2亿,独居成人人口超过7700万。 经济实力越来越强的单身女性追求卵子的冷冻,可以说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
但是,开放单身女性对冷冻鸡蛋的诉求还需要面对很多问题。 所有技术的进步不仅是人类生存和生活质量的变化而且是对人类家庭伦理和人伦社会关系的挑战和变化。
首先,从技术上来说,冷冻鸡蛋对女性身体没有太大的伤害,但在保证生存率方面不太成熟,并不万全。
其次,对单身女性自己来说,冷冻鸡蛋与将来的试管婴儿有直接关系,而且大致的比率是作为单亲家庭抚养孩子。 单亲家庭是如何承担育儿重担的,单亲家庭的孩子在社会化过程中是如何健康成长的,这些都会带来挑战。
其三,在法律层面上,单身女性的冷冻鸡蛋的诉讼与现在的法律还不一致,这也是这次诉讼的缘分。 2003年《人类生殖辅助技术规范》规定,“禁止对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女性实施人类生殖辅助技术”。 年12月,原国家卫计委在官网上表示,将密切关注“冷冻卵子”等技术的迅速发展,积极进行可行性研究,慎重推进临床应用。
关于冷冻鸡蛋,如果只为了保存健康的卵子而用正常的结婚方法生产的话,这个生产时间的延迟反而是件好事。 风险只是把受精卵转移到女性子宫时是否安全。 在既定的人际关系及其伦理中,受精是某种社会关系的结果,也是伴随生产的社会关系的前提。 这包括让出生的人选择未来社会关系的问题。
因为如果冷冻鸡蛋只是为了结冰,确实只涉及(女性的)个人权利。 但是卵子是发生社会关系的介质,而冷冻鸡蛋的下一步或最后目的和结果可能不仅仅是个人的权利。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对于相关法律滞后的问题,人们确实要慎重,尽量从多维社会关系和伦理角度考虑。 (苏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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