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无底线的新媒体需要依法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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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的运营要尊重法律,尊重媒体的普及规则和伦理,不能成为各种违法犯罪的工具。
□杨灿
随着社会交流网络的兴起,“全员记者”成为了现实,从网络水军的恶意炒作、中伤腾讯、共青团中央,到美团遭遇网络“黑公关”,社会交流网络的兴起带来了新媒体的
前几天,《新京报》的发表文总结了新媒体的四大乱象:一是“虚构事实,制造焦虑,煽动感情”,当时的咪蒙公众号最擅长。 二是“使用名人,进行通俗解读,其实有货”,八卦名人,无中学生有,有点新媒体引起话题的主要手段,“皇太极在纽约”这一句,嘲笑和诋毁鲁迅。 三是“洗稿泛滥,剽窃复印件,积累观点”,这是信息时评者最憎恶的行为。 四是“造谣、诋毁、敲诈公司”,这首先是与大企业和大企业相比,一点新媒体编造谣言、恶意诋毁公司及其知名人物,从而达成商业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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