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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电商促销丢不得诚意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2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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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16家家电商业公司进行了集中行政指导和经营提示。 价格方面,上述部门要求真实确定电子商务的价格,明确显眼,不要借机涨价后再打折。 不要使用“只有今天”“今天的优惠”等不真实的语言或者其他欺骗、误解的语言、复印件、照片等标价进行饥饿营销,引导顾客购买。

普法:电商促销丢不得诚意

事实上,这些要求并不是新的规定,只是重申《反不正当竞争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等立法的现有规定。 这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相关规定的现实实施情况不好,没有起到本来的规范作用。 在往年的“双11”“618”电子商务销售中,客户发现了“明降暗增”“下次充好”的电子商务销售。 去年6月初,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专门召开了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行政指导座谈会,对规范电商开展网络集中促销活动、风险防范、售后服务等进行了详细部署。 从现实情况看,一些电商的经营行为必须规范,网络支出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

普法:电商促销丢不得诚意

即使在特定日期进行大的促销,电商也需要遵守正常的市场秩序,在保障公司利益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经营,尽量保护客户的利益。 客户对电子商务网络集中销售的吐槽点多集中在质量、物流、顾客支持等方面。 例如,预售商品不退还、“存款不退还”、“限时费用”等霸王条款不公平。 “电子商务专用”商品的质量与预想的相去甚远,红包、购物券、优惠券等的采用限制很多,减少了销售促进使人们疯狂。 电商的这些促销方法太多太杂了,优惠承诺一般广告推广的幅度不大,即使没有兑现,也不比降价直接。 对于这种充满陷阱的“促进花式销售”,人们越来越理性,冲动疯狂购物的“剁碎族”近年来也在减少。

普法:电商促销丢不得诚意

对电商来说,最终战斗的是硬件的质量和合适的价格。 如果只是短期单方面追求销售额,这种快速的发展模式是无法持续的。 电商建议设点路,有很多诚意,诚实经营,规范竞争,兼顾质量和价格,受益于公司和客户。 (文/李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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