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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农村市场“山寨食品”亟待社会共治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2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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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金福

为了控制农村各种“山寨食品”的泛滥,需要“合作破坏”,需要多部门联合执法,需要连击“集团拳”,参与市场行为的各种主体采取多种措施,建设健康、安全的费用环境。

普法:农村市场“山寨食品”亟待社会共治

据了解,在少量农村、城乡结合部的超市和商店中,出现了很多假冒品牌名的假冒伪劣商品。 这些“山寨食品”的外包装、字体、字形等和正品差不多,所以客户很少找到。 加之农村地区客户普遍文化程度不高,对山寨食品识别及其危害性认知不足,非法企业利用价格特点,农村地区各种“山寨食品”非常在市场,农村市场经常成为“山寨食品”的聚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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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去年3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打击食品生产销售违法犯罪的公告》,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样检查。 要点整顿农村市场,城乡结合部“附近品牌食品”“山寨食品”发现必须认真调查涉嫌生产销售模仿企业品牌的食品。 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本行政区域长期未发现上述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追究有关公务员的监督管理责任。 尽管如此,受执法价格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对违法者来说违法价格低,违法收益大,所以对农村客户来说,维权价格高,权利意识淡薄,无形中助长了“山寨食品”在农村市场的泛滥,促进了农村地区假货的

普法:农村市场“山寨食品”亟待社会共治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要控制农村各种“山寨食品”的泛滥需要“合作围剿”,需要多部门联合执法、“工会拳”,参与市场行为的各种主体要多种措施并行,对重要行业给予重拳打击才是农村市场的

普法:农村市场“山寨食品”亟待社会共治

首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必须严厉打击假的劣质行为。 建立常态化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必须不定期地巡视各地的农村市场。 一旦发现“山寨食品”,就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一起严惩,摸芋头,寻找源头,切断“山寨食品”背后的黑色好处链,对“山寨食品”。 各部门之间应该加强联合执法合作,加强新闻交流和共享,严格监视市场各环节,处处隐瞒假冒伪劣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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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必须健全区域自治制度。 食品制造商、销售商要提倡加强领域自律精神,积极开展领域自我清洁,比较违反自我权益的行为,坚决追诉维持领域健康迅速发展。 建立领域自我检查机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给生产“山寨食品”的公司任何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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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必须加大普及力度。 相关政府部门和客户协会等社会组织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扩大正品食品和“山寨食品”的识别方法和妙手,告知假冒伪劣食品可能危害人体,使很多村民知道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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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四,必须建立“山寨食品”通报制度。 建立假冒伪劣商品通报制度,如果广大客户发现市场“山寨食品”,应鼓励第一时间向有关工商管理部门或客户协会通报。 而且很多村民必须从我开始,拒绝购买“山寨食品”,不知道买假货,“支持是虐待”。

普法:农村市场“山寨食品”亟待社会共治

综合来说,农村市场“山寨食品”泛滥,相关政府部门“齐心协力围攻”,在农村地区组织严密的食品安全网整体,运用法治力量坚决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没有各种“山寨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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