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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非直接身体接触猥亵可构成猥亵儿童罪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2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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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乐

网络已经成为未成年人生活和学习的必需品,即使一点也要警惕违法犯罪分子通过网络将罪恶的魔爪伸向未成年人。 如何加强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已成为社会日益关注的重点问题.。

普法:非直接身体接触猥亵可构成猥亵儿童罪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的事件,28岁的王某通过美拍影像“互粉”认识了11岁的女孩,谎称王某是10多岁的女孩,使用qq软件聊天,诱惑女孩发送裸照,再用公开裸照威胁,给女孩发送自慰影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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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不是通过网络直接接触身体,而是对儿童实施猥亵行为构成犯罪,可能超过了对性犯罪的以前认识,但从年11月开始,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是否会陆续以典型的例子的方式构成犯罪? 但是,通过qq、微信等网络软件,要求以强制、诱惑或其他方式向儿童暴露身体的不良照片、视频拍摄和分发,行为者通过画面看到受害儿童的裸体、敏感部位,对儿童人格的尊严和心理健康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猥亵儿童的,依照强制猥亵罪的规定从重处罚,有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里的儿童是指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由于儿童年幼、心智不成熟、缺乏自我防卫意识,猥亵的儿童罪不以强制手段为构成要素,以诱惑、威胁、其他方法对儿童实施猥亵行为时,依然构成猥亵的儿童罪。

普法:非直接身体接触猥亵可构成猥亵儿童罪

网络性侵犯儿童犯罪与以前流传的性犯罪相比具有隐蔽性强、持续时间长的优点,另外行为者多使用虚拟身份新闻和诱惑的方法实施犯罪行为,取证和犯罪行为的认定也有困难,但该行为的恶性

普法:非直接身体接触猥亵可构成猥亵儿童罪

法律对未成年人网络方面的保护具有一定的延迟性和事后互补性,减少网络性侵犯的发生,重要的是全社会、学校和家长的共同努力进行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事前防止。 对父母来说,要关注未成年孩子的心理健康,发现异常现象要立即和孩子进行信息的表达、交流,理解原因,共同处理。 另外,为了让孩子树立性侵犯意识,重要的部位、敏感部位不能直接接触别人,也不能作为照片、视频暴露给别人。 另外,诱惑孩子正确处理网络社会交流,提高警惕,不要随便转发个人微信二维码,不要随便添加陌生人的朋友,也不要随便通知家里的地址、学校、联系电话等个人新闻,心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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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网络安全成为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网络领域部门、学校、家长、社会组织、执法部门等多人合作,依法为未成年人网络安全 (作者是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法官,本文由本报记者蒲晓磊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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