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抄报向网民提供全面及时的法治资讯,内容覆盖国内外突发新闻事件、法治新闻、大案要案、社会万象、检察新闻、立法司法、反腐倡廉等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主页 > 普法 > 普法:“刑法一小步,社会治理一大步”

普法:“刑法一小步,社会治理一大步”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22阅读:

本篇文章2009字,读完约5分钟

马聪

长期以来,对刑法功能的认识仅限于“行为限制”、“法益保护”、“人权保障”等行业。 但是,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作为国家和社会基础规范的刑法,如何发挥其本身在国家和社会管理过程中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响应国家、社会和公众对日益增加的法益和民生问题提出的更高的保护要求的呼声,这是哦 在现代社会,刑法通过打击侵犯各种法益的犯罪,为不同类型的法益提供更高水平的保护,培养公民基本社会的是非观念和底线性道德,形成公民对法律的遵守和信仰,是刑法更重要和长期的

普法:“刑法一小步,社会治理一大步”

用刑法塑造公民法的信仰与刑法在国家和社会管理过程中所具有的基础意义密切相关。 现代社会中的刑法是宪法下民事或行政法律之后的综合保障法,刑法任务应该越来越着眼于对其他法律规范效力的维持和保障。 民事或行政法律措施失效或疏忽保护法益的,刑法当然有权干预和干涉。 这样,刑法为国家和公民划定了最基本的行动空间和边界,这个空间和边界实际上是不能接触行为的基础。 而且,随着社会的迅速发展,利益形态和道德观念日益多样化,在多样性和自主性的背景下,道德、纪律等以前传达的行为规制规范所能发挥的积极作用日益减少,刑法超越了社会阶层、道德角度、团体纪律,社会许多公民 刑法规范的这种性质是形成公民守法信仰的基础性和原理依据。

普法:“刑法一小步,社会治理一大步”

用刑法形成公民守法的信仰,有充分的社会行为和心理学依据。 根据社会化过程理论,人的行为习惯和习性不是天生的,而是通过“试行错误”和挫折后的反复自我“纠正”来接受社会规范。 在社会化过程的初期,人经常受到惩罚的威胁和强制。 正是这种威胁和强制性的存在,才帮助人们形成了满足社会通常要求的行为习惯和习性。 同样,市民对刑法的遵从和信仰形成过程也是如此。 对惩罚的恐惧,本身就是刑法对公民行为习惯的强制。 正是这种强制和侵犯强制带来的惩罚效果的展示,才能形成人们的被动性和消极性的遵从状态。 经过强制逐渐形成守法的习性和信仰,是刑法的力量所在。

普法:“刑法一小步,社会治理一大步”

用刑法形成了公民守法的信仰,已经得到了历史和实践的充分说明。 另一方面,在中华文明几千年的快速发展史上,尊老爱幼、正直守信等以前流传的美德一直勾结在一起。 但是,仔细回顾中华文明的历史,可以发现,以前流传下来的美德的形成,在“鞭子不能放宽于家,惩罚不能废除于国”的信条的影响下,经历了刑法近千年的比较有效的保障、反复锻炼和锻造。 以前流传下来的美德的真正贯彻,往往与盛世时代刑法的运用力和平等执行有很大的关系。 另一方面,在今天的法治发达国家,公民对法律的合规和信仰程度很高,这种合规信仰的形成实际上是以法治发达国家刑法规范和制度比较有效的贯彻和执行为基本前提的。 显然,大多数法治发达国家的刑事规制范围非常广泛,侵犯人身和财产权利的比较轻微的危害行为都大范围犯罪,即重视刑法在国家和社会管理过程中的积极形成功能。 中外刑法实践充分表明刑法在国家管理及公民守法习性的形成中具有重要的形成和诱惑功能。

普法:“刑法一小步,社会治理一大步”

在刑事立法行业,根据刑法宪法性保障法的要求,立法的关注点不是选择将危害什么样的社会的具体行为类型列入刑事处罚范围,而是属于这些行为违反现有其他法律规范的类型,进而这些行为类型 纳入犯罪范围,确认和维持其他现有法律规范的效力,加强市民对其他法律规范的遵守和信任意识。 而且,根据国家和社会的迅速发展要求和人民对民生保护和秩序安全的迫切希望,其他法律规范即使对特定的危害行为进行了处罚以外的制裁,如民事处罚赔偿、行政罚款、行政拘留等,刑事立法也对这些危害行为进行了犯罪、直接安置处理 把其他法律规范中的违法行为规定为直接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罪刑法的规定以及定罪准确性的内在要求,必然可以不产生行政权力和司法权力界限不明确的不正确现象,公民注意刑法对行为的否定评价 近年来,以危险驾驶罪管理酒后驾驶的经验表明,人们观念中“酒后驾驶错了”的认识和“不酒后驾驶”的行为几乎成功,酒后驾驶引起的交通事故和人身财产损失在全国范围内大幅减少,“刑法向前迈进了一步,社会管理向前一步。

普法:“刑法一小步,社会治理一大步”

在刑事司法行业,严格遵循刑事法律的规定,实现各案件的公平正义,确认和保障其他现有法律规范的效力,并满足公众对处罚犯罪的正义期待和感情,是形成公民法律习性和信仰的重要途径。 当然,要逐一发挥刑法保障法的功能,用刑事立法确认和保障其他法律规范的效力,用司法制度性改革保证各案件公平正义的实现,真正形成公民的法律信仰,我们还有很多艰巨的任务。 例如,如何建立轻犯罪及其等级制度,如何实现我国刑罚种类的多样性和刑罚结构的调整如何建立适合轻犯罪制度的轻犯罪诉讼程序和缓刑和假释制度,犯罪处分的“入口”和“出口 如何完善社会化处决方法,实现处决权的统一如何从根本上改变公众对处罚的认识,不得不改革前科制度,实现犯罪管理和监狱监狱价格的转换与平衡等。 任务艰巨,但这些制度设计是现代法治所必需的,正是我们应该努力的迅速发展方向。

普法:“刑法一小步,社会治理一大步”

(作者单位:嘉兴学院法律系)

标题:普法:“刑法一小步,社会治理一大步”    地址:http://www.shuiyihui.cn/pf/2020/1222/18054.html

最近更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