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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餐饮不准线上经营背后是依法行政大课题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2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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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部门如何正确处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尝试管理者的法治思维和执法方法。


□李云


据《经济导报》报道,10月18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山东省网络饮食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意见第五条规定,持有食品佃坊小饮食登记证和食品摊位备案证(卡)的经营者不得从事网络饮食服务。 这项规定给当地一点最依赖网上经营的餐饮服务商带来了很大的烦恼,意味着如果方法得到实施,他们可能会失去80%的销售额。

普法:小餐饮不准线上经营背后是依法行政大课题

为了保证网络饮食的食品安全,山东省制定这样的管理方法本来就无可厚非,但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必须一律关闭所有的小工作室、小餐饮线经营吗? 显然不是这个道理,而且这种一律的规定也违背了依法行政的法治政府建设。

普法:小餐饮不准线上经营背后是依法行政大课题

根据今年5月发布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事业的意见》,网络饮食管理线在线上是同质的。 小餐饮登记商户具备实体店经营场所及经营资格的,可以依法加入经营。 另外,从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网络饮食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法”也明确了“线上线下一致”的管理大致上,网络销售的饮食食品必须与实体店销售的饮食食品的质量安全一致。 也就是说,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线上线下没有差异,不能因为是线经营而区别对待,设定基准。

普法:小餐饮不准线上经营背后是依法行政大课题

不可否认,不管监管部门对网上饮食安全有多“不安”,现在的网络饮食,特别是饮食服务已经进入千家万户,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必须面对小饮食、佃坊带来的食品安全管理课题,但一律不允许拥有食品佃坊、小饮食登记证的经营者从事网上服务的规定,与依法行政的要求不一致。

普法:小餐饮不准线上经营背后是依法行政大课题

小餐饮、小工作室规模小,但同样是市场主体,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鼓励平等竞争,是优化商业环境问题的定义。 刚发布的国务院《优化商业环境条例》稳定了市场预期,提高了市场主体的信心。 条例规定:“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和命令的依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能损害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另外,不要增加其义务。 不得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 不要干涉市场主体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关于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必须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公布,显然,禁止所有小饮食、在线经营的方法是优化国务院的“商业环境”

普法:小餐饮不准线上经营背后是依法行政大课题

习大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商业环境”。 管理部门如何正确对待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如何依法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尝试管理者的法治思维和执法方法。

普法:小餐饮不准线上经营背后是依法行政大课题

最后想说的是,《山东省网络饮食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从10月18日到10月24日,只有一周。 根据国务院《规章制程序条例》,“向社会征求意见的期限通常在30天以上”。 30天的意见听取时间是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必然要求。 缩短为一周有什么根据?

普法:小餐饮不准线上经营背后是依法行政大课题

依法行政不仅仅体现在空谈中,也体现在政府的执法过程中,还体现在政府规则的制定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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