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抄报向网民提供全面及时的法治资讯,内容覆盖国内外突发新闻事件、法治新闻、大案要案、社会万象、检察新闻、立法司法、反腐倡廉等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主页 > 普法 > 普法:教育惩戒权不是体罚的避风港

普法:教育惩戒权不是体罚的避风港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22阅读:

本篇文章952字,读完约2分钟

这两天,浙江省龙港市一所小学的老师在网上播放了体罚学生的视频。 录像中,一位男教师把女学生从座位拖到讲台附近,不仅有倒过来和扭脸等行为,还多次用尺子打学生。 当晚,当地社会事业局宣布,该教师体罚学生行为属实,对该教师进行停职检查,然后根据事件调查结果认真解决。

普法:教育惩戒权不是体罚的避风港

这位男教师的上述惩戒行为,显然超越了合理性的界限成为了赤裸裸的体罚。 因此,当地监督管理部门祭奠“停职”等罚单时,民意调查中没有太多谴责,也有不少人感叹“老师无法管理学生了”。 这证明了“正义在于人心”的古老道理,证明了成为话题的“教育惩戒权”,其实底线可能非常明确。

普法:教育惩戒权不是体罚的避风港

教师必须有惩戒学生的权利,可以说是天道的用途。 我们说的“师道尊严”,正好来自以下的古训。 “学习的道路,严厉的老师有困难。 师严,还有道尊道尊,还有民知敬学。 》中国青年新闻社会调查中心最近组织的调查显示,68.2%的受访者现在普遍害怕中小学老师严格管理学生,74.3%的受访者家长支持在学校引入教育惩戒制度。 或者因为民意,顶级设计最近加快了教育惩戒权有法律依据的制度进程。 今年6月23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发行了《关于深化教育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其中提出“制定实施细则,确定教师教育惩戒权”。 今年11月22日,教育部宣布“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确定“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

普法:教育惩戒权不是体罚的避风港

有些人担心教育惩戒权会被滥用,这种担心是必要的,但不能夸大。 看看浙江龙港某小学发生的这个体罚事件。 一是是否有合法的教育惩戒权,基础教育中存在极端体罚恶例的概率,从教育部公开暴露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10项规范的问题来看,体罚事件并不少见。 第二,“拉、打、扭脸、抬起”等行为并不难决定其性质。 惩戒权落地后,恐怕无法从“量”上明确合法惩戒和失格体罚的区别。 事实上,缓解这种担心的最好方法是建立类似“陪审员制度”的合议审议制度。 教育者、专家学者、家长和学生代表、监督管理部门、媒体舆论等完全可以构成议事组,对完全棘手的案例性质的定义给予正义的评价。

普法:教育惩戒权不是体罚的避风港

惩戒是教育的目的,体罚基于暴力的逻辑。 教育惩戒权不是“体罚”的避风港,无论在什么年代,人的教师都必须经常慎重采用职业权利,保护孩子的健康成长。 (邓海建)

普法:教育惩戒权不是体罚的避风港


标题:普法:教育惩戒权不是体罚的避风港    地址:http://www.shuiyihui.cn/pf/2020/1222/18106.html

最近更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