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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大写的损人利己,还谈何契约精神?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2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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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微博客@眸冷骨疲王马丁发现自己在读书的时候没有借到热衷于学校图书馆的旧书,说是按照图书馆的规定赔偿的“事迹”,和“现在也没有内疚”,嘲笑图书管理员的懒惰。

普法:大写的损人利己,还谈何契约精神?

图书馆是公共资源的共享空间,以公共利益满足私欲给越来越多的人添麻烦,大写的亏损是自私的。 @眸冷骨疲惫王马丁毫不害羞,相反骄傲,竟然有人认为他是对的,不禁为一点人的道德基础出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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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眸冷骨疲王马丁再次发送了一个置顶微博,表示要删除上述微博,批判羊毛擦肩而过的人“契约精神启蒙”。 他所谓的道理,其实仔细想想都是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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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是合同的一部分”这句话本身毫无疑问,合同法中有关于违约的专业条款,签订合同一般要约定违约责任。 但是,如果合同的目的是为了违约,那就是欺诈行为,错误极其严重。 @眸冷骨累王马丁借书不是为了“借”,而是为了自己。 这是对合同的根本违反,你在谈论合同精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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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眸冷骨疲王马丁自命为“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我怀疑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什么时候成为夸奖。 钱理集团说了这句话,“他们高智商、世俗、老、演技好,能合作,善于利用体制达到自己的目的。”

普法:大写的损人利己,还谈何契约精神?

很明显,这个博主把世俗老字号理解为对自己的肯定,把聪明和钻营混为一谈,标榜价值观扭曲,而且智商高。 但是,为了调动契约精神,隐瞒了羞耻,但概念不明确,为了节约一点钱(可能不怎么节约钱)而高兴的,可能连精致的利己主义者都说不出来。

普法:大写的损人利己,还谈何契约精神?

说白了,钻制度的空子,擦公共利益的油,只不过是用良知换取苍蝇头上的利益。 (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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